1月21日,福建省数据管理局、福建省数字福建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挂牌成立。
这是自1月5日江苏省数据局,1月11日四川省数据局、内蒙古自治区政务服务与数据管理局挂牌成立后,第十个挂牌成立的省级“数据局”。
2023年10月25日,国家数据局挂牌成立。该局负责协调推进数据基础制度建设,统筹数据资源整合共享和开发利用,统筹推进数字中国、数字经济、数字社会规划和建设等,由国家发展改革委管理。
“2023年国家层面成立国家数据局,地方上一般来讲要跟着做机构调整。这是正常现象。”北京大学政府管理学院副院长黄璜教授告诉新京智库。
这批“数据局”的成立有何意义?为何不同地方的名称不尽一致?地方纷纷成立的“数据局”能否解决“数据烟囱”问题,促进数字中国、数字经济的新发展?
国务院机构改革的回应和落实
据公开报道,进入2024年后,省级“数据局”相继先后挂牌成立。比如,1月5日,江苏省数据局挂牌成立,成为国家数据局正式揭牌后,第一个成立的省级数据局。
1月11日,四川省数据局、内蒙古自治区政务服务与数据管理局挂牌成立。1月14日,上海数据局揭牌成立。1月15日,云南省数据局、青海省数据局、河北省数据和政务服务局同日宣布正式揭牌。
1月18日,广东省政务服务和数据管理局挂牌成立。1月20日,天津市数据局挂牌成立。1月21日,福建省数据管理局、福建省数字福建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揭牌。
从区域上看,这些新挂牌成立的“数据局”既有经济发达的东部地区,也有相对欠发达的西部地区。
其实,在国家数据局成立之前,一些省份已经成立了相关的数据管理机构。
比如,2017年2月,贵州省政府办公厅印发《贵州省大数据发展管理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贵州省公共服务管理办公室更名为贵州省大数据发展管理局,为省人民政府正厅级直属事业单位。
工信部官网发布的消息称,贵州成为我国首个国家级大数据综合试验区,贵州省大数据发展管理局亦是当时全国唯一一家省政府直属的正厅级大数据行业管理部门。
广东是大数据管理机构探索的“先行者”。据南方都市报报道,2014年2月,广东省大数据管理局挂牌成立,作为广东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内设机构,负责研究拟订并组织实施省内大数据战略、规划和政策措施,引导和推动大数据研究和应用等方面工作。
2018年10月,广东省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正式挂牌,作为广东省政府办公厅的部门管理机构,统筹协调推进数字政府改革建设。2022年初,广东省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升格为省政府正厅级直属机构。
这轮紧随国家数据局成立之后掀起的地方数据局机构“挂牌潮”有何意义呢?
天津师范大学政治与行政学院教授、天津师范大学国家治理研究中心副主任宋林霖对新京智库表示,综合来看,各省市密集挂牌成立数据局机构的现象体现出三点现实意义。
首先,是地方政府对国务院机构改革方案的回应与落实。
密集挂牌成立数据局机构是对中共中央二十届二中全会和中共中央、国务院《党和国家机构改革方案》战略部署的响应。中共中央二十届二中全会以及《党和国家机构改革方案》为落实深化机构改革指明方向,各省市组建数据局回应并落实了我国数据治理及利用的国家重大战略决策和部署,意义深远。
其次,数字治理现代化的意义凸显。
各省市密集挂牌成立数据局机构,对于一体化推进数据基础制度建设、数据资源整合共享和开发利用以及数字中国、数字经济、数字社会规划和建设,影响深远。
最后,各省市对于数据治理工作的重视迈向新高度。
数据要素与现代政府治理和改革的内容密切相关,数据治理符合现代公共服务的发展需求,各省市因地制宜成立数据局机构,将进一步提高部门间数据资源整合与共享。
不尽相同的“数据局”名称
尽管这一轮数据局机构挂牌潮,是在国家数据局成立之后,地方上对中央机构改革方案的回应与落实,但在名称上却不尽相同。
新京智库梳理发现,成立的10个省级“数据局”并非统一为某省或某市数据局。比如内蒙古自治区政务服务与数据管理局、河北省数据和政务服务局,广东省政务服务和数据管理局。
“这并不是说地方数据局和国家数据局在职责上完全同构。”黄璜说。这与各地数据局的职责有关。因为在国家层面,数据局主要是管理数字中国、数字经济等事务,而政务服务管理的职责还在国办。地方上,如果和国家层面一样,主要管数字经济,比如云南的叫“云南省数据局”;如果把政务服务也放到数据局,就会加“政务服务”。
即便如此,加上“政务服务”的机构名称也存在不同。比如江苏省数据局就是加挂江苏省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牌子,而内蒙古、河北和广东尽管直接将“政务服务”体现在机构名称里,但与“数据管理”在先后顺序上不尽一致。
宋林霖解释,各省市相关机构名称不同意味着部门职责分工不同,地方政府对数据治理的关注点和侧重不同。但不可忽略的是,各省市的大数据局机构表现出现代政府的政务服务与数据管理密切,现代政府的管理手段与数据治理密切挂钩。
比如,广东省在“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中加了“和”字,这一名称对“政务服务”和“数据管理”两者的关联程度作出明确梳理,将二者放在同等重要位置。
“‘政务服务和数据管理局’的名称一方面保留了本地区数据治理的现实重点,另一方面与国家数据局形成对应的机构关系,有助于构建纵向的数据管理体系。”宋林霖说。
不宜盲目复刻“国家数据局”设置
数据流通和共享是数字经济发展的关键因素,但“数据烟囱”问题仍然在很大程度上影响着我国数字经济的健康快速发展。
2022年12月,中共中央和国务院印发的《关于构建数据基础制度更好发挥数据要素作用的意见》即明确了数据要素“坚持共享共用,释放价值红利”原则:合理降低市场主体获取数据的门槛,增强数据要素共享性、普惠性,激励创新创业创造,强化反垄断和反不正当竞争,形成依法规范、共同参与、各取所需、共享红利的发展模式。
而10省份纷纷成立“数据局”对此有何意义?宋林霖表示,各地数据局的成立一方面对于推动数据基础制度建设起到统筹规范作用,一方面对数据挖掘利用和数字经济发展起到引导作用。
“然而,数据共享问题从来不是设立一个新机构就能破解的问题。”宋林霖说。
作为数字经济时代的新兴产物,数据之上耦合了各种复杂的利益,发挥数据要素的价值可能会涉及众多相关主体的权益,甚至影响到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所以“数据烟囱”问题需要各部门分工与配合,构建明确的数据确权和共享机制,逐步破解数据治理层面的协同难题。
为了更好发挥各地数据局机构的既定职能作用,宋林霖建议,需要充分考虑数据治理的整体性、系统性、协同性,这可以从四方面着手。
首先,需要明确中央和地方数据局机构的职责分工,在省域内发挥着顶层设计、总体布局、统筹协调和整体推进的作用。聚焦数据宏观发展职能,在国家数据局协调推进数据基础制度的基础上,地方数据局充分发挥数据信息资源开发利用与共享作用。
同时,需要构建地方多部门协同治理数据格局。在数据领域,地方可探索发展部门协同的治理模式。具体而言,地方数据局机构与地方网信部门分别负责发展数据和数据安全与信息保护监管职责,具体领域则需要各数据管理部门执行管理职权。
此外,各地数据局需要把数据治理与数字产业发展相挂钩,体现数字治理的规范和引领价值。做强做优做大数字经济,形成数据驱动与产业相结合的发展范式,赋能农业、工业、金融、教育、医疗、交通和能源等重点领域的数字化发展,平衡数字经济发展和安全。
截至1月23日,还有22个省份未挂牌成立“数据局”,这些省份又会如何设置该机构名称?
宋林霖认为,这需要地方政府理顺新成立的“数据局”与传统部门的数据治理观,体现数据管理的差异性。地方数据主管部门的设置不宜盲目照搬或复刻国家数据局,需理清两者关系,建立科学的大数据管理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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