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41《論語章句集注·述而第七》-011 2024-01-19

141《論語章句集注·述而第七》-011 2024-01-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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論語集注  卷四
述而第七 凡三十七章
    子在齊聞韶,三月不知肉味。曰:“不圖為樂之至於斯也!”史記三月上有“學之”二字。不知肉味,蓋心一於是而不及乎他也。曰:不意舜之作樂至於如此之美,則有以極其情文之備,而不覺其歎息之深也,蓋非聖人不足以及此。範氏曰:“韶盡美又盡善,樂之無以加此也。故學之三月,不知肉味,而歎美之如此。誠之至,感之深也。”
    冉有曰:“夫子為衛君乎?”子貢曰:“諾。吾將問之。”為,去聲。為,猶助也。衛君,出公輒也。靈公逐其世子蒯聵。公薨,而國人立蒯聵之子輒。於是晉納蒯聵而輒拒之。時孔子居衛,衛人以蒯聵得罪於父,而輒嫡孫當立,故冉有疑而問之。諾,應辭也。入,曰:“伯夷、叔齊何人也?”曰:“古之賢人也。”曰:“怨乎?”曰:“求仁而得仁,又何怨。”出,曰:“夫子不為也。”伯夷、叔齊,孤竹君之二子。其父將死,遺命立叔齊。父卒,叔齊遜伯夷。伯夷曰:“父命也”,遂逃去。叔齊亦不立而逃之,國人立其中子。其後武王伐紂,夷、齊扣馬而諫。武王滅商,夷、齊恥食周粟,去隱於首陽山,遂餓而死。怨,猶悔也。君子居是邦,不非其大夫,況其君乎?故子貢不斥衛君,而以夷、齊為問。夫子告之如此,則其不為衛君可知矣。蓋伯夷以父命為尊,叔齊以天倫為重。其遜國也,皆求所以合乎天理之正,而即乎人心之安。既而各得其志焉,則視棄其國猶敝蹝爾,何怨之有?若衛輒之據國拒父而惟恐失之,其不可同年而語明矣。程子曰:“伯夷、叔齊遜國而逃,諫伐而餓,終無怨悔,夫子以為賢,故知其不與輒也。”
2024.01.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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