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8《論語章句集注·述而第七》-008 2024-01-08

138《論語章句集注·述而第七》-008 2024-01-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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論語集注  卷四
述而第七 凡三十七章
    子曰:“不憤不啟,不悱不發,舉一隅不以三隅反,則不復也。”憤,房粉反。悱,芳匪反。複,扶又反。憤者,心求通而未得之意。悱者,口欲言而未能之貌。啟,謂開其意。發,謂達其辭。物之有四隅者,舉一可知其三。反者,還以相證之義。複,再告也。上章已言聖人誨人不倦之意,因幷記此,欲學者勉於用力,以為受教之地也。程子曰:“憤悱,誠意之見於色辭者也。待其誠至而後告之。既告之,又必待其自得,乃複告爾。”又曰:“不待憤悱而發,則知之不能堅固;待其憤悱而後發,則沛然矣。”

2024.01.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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