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改委创新驱动发展中心白京羽:加快激发医疗健康数据乘数效应

发改委创新驱动发展中心白京羽:加快激发医疗健康数据乘数效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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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充分发挥数据要素的乘数效应,近日国家数据局印发实施《“数据要素×”三年行动计划》,重点部署了促进医疗健康数据规模化应用的有关政策举措,拟在维护数据安全、保护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的前提下,推动医疗健康数据在提升就医便捷、加快理赔结算、强化公共服务、推进业态创新、促进中医发展等方面发挥重要作用,大幅提升人民群众获得感,推进新模式新业态创新,支撑我国数据基础制度体系不断完善。

在数据领域中,医疗健康数据价值潜力巨大但又相对敏感,其开发与利用一直被视为深水区。我国医疗健康数据资源十分丰富,但仍存在不敢供、不能流、不好用等问题,“数据孤岛”现象比较普遍。

对此,新京报贝壳财经记者就如何大力拓展数据应用场景,加快激发医疗健康数据乘数效应等问题专访了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创新驱动发展中心主任、研究员白京羽。

医疗健康数据的巨大价值潜力正日益凸显

白京羽表示,随着医疗健康领域信息化、网络化、智能化不断推进,产生和积累了大量医疗健康数据。通过物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技术的使用,医疗健康数据应用场景不断丰富,宝藏作用不断发掘,人们逐渐认识到医疗健康数据的价值潜力十分巨大。

一方面,医疗健康数据应用基础不断夯实。当前,医疗健康领域借助信息化建设,普遍开展了内部数据治理,在此基础上积极推进医疗机构之间数据互联互通。从内部数据治理看,医疗机构信息化建设加速推进数据治理进程,目前绝大多数三级医院均形成了较为规范完整的数据采集、脱敏、质量、安全等管理体系,通过建立数据中心和统一数据接口,实现了不同科室之间数据共享、共用。很多二级医院、社区医院也正在跟随推进内部数据治理。

从机构间数据互联互通看,医疗健康信息平台、医联体、医共体等机制的建立和不断完善,不同医疗机构之间数据实现了物理互联,为数据互通使用奠定了坚实的基础。根据卫生健康委统计数据显示,截至2023年11月,已经有8000多家二级以上公立医院接入区域全民健康信息平台,20个省份超过80%的三级医院已接入省级的全民健康信息平台。在数据互联的基础上,25个省份开展了电子健康档案省内共享调阅,17个省份开展了电子病历省内共享调阅,204个地级市开展了检查检验结果的互通共享。

另一方面,医疗健康数据应用需求日益增长。随着医疗领域大数据、大模型的应用,政府、医疗机构、经营主体对医疗健康数据需求越来越大,应用场景越来越多。从政府部门看,医疗健康数据可以用于支撑提升公共卫生服务水平、完善医疗政策体系。比如,通过个人健康状况、医疗就诊、疾病分布、医疗资源利用率等数据,政府部门可以合理分配和调度医疗资源;通过医疗机构患者情况、人口流调等数据,可以监测疾病流行趋势、评估疫苗接种效果,从而及时调整疫情防控措施。

从医疗机构看,医疗健康数据可以用于支持临床决策、提升服务质量、评估医疗风险。有的医疗机构反映,除了医疗机构自身数据外,对其他医疗机构的数据也有普遍需求。比如,慢性病诊断监测、复杂疾病的治疗,一家医院的数据样本量比较有限,需要获取不同区域、不同群体的数据,才能研究形成更有效、更精准的治疗方案。从经营主体看,保险公司需要个人就诊记录、诊断报告、既往病史、用药记录等临床数据,评估个人健康状况、预测患病风险,开发新的保险产品;医药研发企业需要临床治疗、用药效果、不良反应等数据,加速新药研发,提升药物安全性和治愈率;医疗器械公司需要诊断报告、仪器使用、患者反馈等数据,不断迭代优化器械功能等。

此外,地方围绕数据流通开展应用探索。近年来,聚焦数据发挥生产要素作用,部分地方围绕医疗健康数据跨体系、跨领域流通应用,开展先行探索,形成了一些实践经验。有的地方通过整合医疗、医保等数据,借助人工智能分析手段,提升对骗保等违规行为的监管识别效率,政府部门以几十万的投入,可以节省上千万医保基金。

有的地方推出“惠民保”,将医保和商保数据打通,可以配合医保精准定制商保产品,参保者只需额外花费较少金额购买,就能够在患病时得到一笔丰厚的商业保险补助,使患者自付费用的比例降低近30%,还能够让商业保险公司实现盈利。有的地方围绕群众住院陪护等需求,推出了“优享照护”平台,整合住院诊疗、护工企业及照护师等相关数据,实现病人与护工精准匹配。有的地方走得比较靠前,开始探索医疗健康数据市场化流通交易,通过公共数据授权运营、医疗数据以“原始数据不出域、数据可用不可见”等方式,开展数据交易,迈出了在保持安全底线的同时将医疗健康数据走向市场化、商用化的第一步。

医疗健康数据开发利用仍面临不少制约

当前,围绕医疗健康数据的应用已有一些探索基础,但由于医疗健康数据涉及公共利益和个人隐私,具有较高的敏感性,数据开发利用的途径还有待进一步完善。据国家卫生健康委统计信息中心统计,2021年我国三级医院医疗健康数据的平均应用率不足20%,二级医院不足5%。主要有以下3方面原因。

其一是安全风险不可控导致数据“不敢供”。如果不借助有效的技术手段,医疗健康数据的流通应用将面临较大的安全风险。过去几年,有的医疗机构出现过一些数据滥用、隐私泄露、不合规跨境等状况,曾遭受到严重的处罚,医疗系统公务员、医院院长对此存在不少顾虑。而当前阶段,数据追溯、存证、防护等技术水平还有待提升,数据基础设施布局建设还有待加强。

其二是激励机制不完善导致数据“不想供”。医疗数据是行业“金矿”,更是医疗机构“命根”。有些医疗机构就是靠多年积攒下来的病历数据,掌握了专科“独门绝技”,才在圈内有名气、有地位。因此,数据共享需要考虑医疗机构的利益诉求,必须设计合理的分配机制、激励机制。比如,通过授权运营反哺医疗机构信息化建设,建立公共数据共享平台,帮助共享数据的医疗机构开展科研。而目前这些机制还不健全。

其三是标准质量不统一导致数据“不流通”。医疗健康数据质量参差不齐、数据系统相互独立、数据技术标准不统一、电子病历书写不规范、药品或手术编码命名不一致等,导致了大量医疗健康数据非结构化、碎片化、不完整、不准确等现象,医疗机构和医疗机构之间是一座一座“数据孤岛”,即便医疗机构愿意把数据拿出来,往往数据处理者也无法直接使用,而将这些数据进行清洗、标注需要耗费大量的成本。数据共享存在大量基础治理工作,而且需要从统一医疗机构标准质量这一源头上去治理。

聚焦重点打开医疗健康数据大规模应用突破口

白京羽指出,聚焦医疗健康数据大规模应用的痛点堵点,国家部署实施“数据要素×”行动,以推进数据要素协同优化、复用增效、融合创新作用发挥为重点,发挥医疗健康数据要素的探索示范和创新引领作用,对于激发医疗健康数据的叠加、倍增、乘数效应,对于促进卫生健康行业和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第一是要推进医疗健康数据跨医疗机构协同优化。重点聚焦医疗服务全流程中人民群众就医获得感强、提高医疗运行效率的领域场景。一方面,提升群众就医便捷度,探索推进电子病历跨医疗机构间数据共享,在医疗机构间推广检查检验结果数据标准统一和共享互认,减少患者的重复检查、检验,辅助医生临床精准诊疗,提高医疗服务质量、服务效能和医疗资源配置效率,提升患者就医体验。另一方面,便捷医疗理赔结算,支持医保、商保机构之间加强医疗病历、医保结算、商保信息等数据协同,更大范围实现一站式理赔结算,提升医保控费、商保理赔风险防控能力,实现就医支付环节医疗服务与医保服务、商保服务之间的全局协同与优化。支持医疗机构基于信用数据开展先诊疗后付费就医,促进医疗服务“减流程、缩时间”,患者就医更加便捷。

第二是要推进医疗健康数据跨部门复用增效。重点聚焦在医疗服务基础上扩展多个主体可能性的健康服务等领域场景。一方面,融合体检、就诊、疾控等数据,结合大数据、人工智能等创新技术的应用,创新基于数据驱动的癌症早筛、职业病监测、公共卫生事件预警等公共服务模式,为疾病预防提供有效支撑。另一方面,充分利用医院临床数据、医保支付数据、药监局不良反应监测数据等数据,为新药研发市场规模测算、仿制药评价、药物新适应症开发、临床试验设计、受试对象招募等环节提供数据支持,促进企业加快开发安全有效、人民群众急需的药物。

第三是要推动医疗健康数据跨领域融合创新。重点聚焦在培育经济发展新动能的新应用、新业态方面的场景。比如,拓展养老、商业保险和数字健康管理新产品、新模式。支持公立医疗机构合法合规前提下向金融、养老等经营主体共享数据,支撑商业保险产品、疗养休养等服务产品精准设计,拓展智慧医疗、智能健康管理等数据应用新模式新业态,突破传统产品的限制,优化产品的服务,满足多层次、多元化需求。此外,加强中医药诊疗、用药等多源数据融合,支撑开展中医药疗效、药物相互作用、适应症、安全性等系统分析,推进中医药高质量发展。

《行动计划》已经为“数据要素×医疗健康”的发展指明了行动方向。下一步,国家有关部门要通过试点示范,积极营造良好的医疗健康数据大规模应用的生态,探索医疗健康数据高效流通和开发利用的可行做法,加快打通医疗健康数据应用的堵点痛点,形成一批可复制推广的技术方案和体制机制改革成果,切实让医疗健康数据“供得出、流得动、用得好”,深化数据驱动医疗创新,推进卫生健康事业高质量发展,赋能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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