履新职后,汪洋辞去青海省监察委员会主任职务

履新职后,汪洋辞去青海省监察委员会主任职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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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余晖

据《青海日报》消息,1月16日,青海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通过青海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接受汪洋辞去青海省监察委员会主任职务的请求的决定。

根据本人辞呈,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和《青海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任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办法》的有关规定,青海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决定:

接受汪洋辞去青海省监察委员会主任职务的请求。报青海省人民代表大会备案。

公开资料显示,汪洋,男,汉族,1969年2月出生,贵州镇宁人,中共党员,博士研究生,高级工程师。

汪洋曾在四川省内工作多年,于2016年3月任省交通运输厅党组书记、厅长。2019年7月,汪洋进入交通运输部担任总工程师,2020年7月起兼任该部公路局局长,后于2021年2月转任该部总规划师兼综合规划司司长。

2021年5月,汪洋跻身交通运输部党组成员,次月获任交通运输部党组成员、副部长。2022年2月,汪洋履新青海省委常委、省纪委书记,后获任省监委主任职务。

2024年1月5日,人社部网站发布国务院任免国家工作人员信息。其中,任命汪洋为国务院副秘书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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