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1月14日召开的全国检察长会议上了解到,检察机关深化刑事诉讼监督,充分发挥审前过滤把关、指控证明犯罪作用,2023年1月至11月,对不构成犯罪或证据不足的依法不批捕19.2万人、不起诉4.2万人;对应当逮捕、应当起诉而未提请批捕、未移送起诉的,追加逮捕1.8万人、追加起诉8.2万人,同比分别上升7.6%和65.1%。
最高检会同公安部、海关总署、中国海警局推动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机制实质化、规范化、体系化运行。去年前11个月,检察机关督促侦查机关立案7.7万件,同比上升1.4倍;督促撤案3.9万件,同比下降3.5%。进一步提升刑事审判监督的精准度,去年前11个月提出刑事抗诉6713件,法院已审结5137件,其中改判、发回重审4046件,抗诉改变率78.8%。对不当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共提出纠正意见1.8万人。
在民事诉讼监督方面,最高检联合最高法完善调阅民事、行政诉讼和执行案件卷宗制度,共同规范民事再审检察建议案件办理工作。去年前11个月,全国检察机关对认为确有错误的民事裁判提出抗诉3305件,同比下降16.9%,法院已审结2863件,其中改判、发回重审、调解及和解撤诉2676件,改变率93.5%;提出再审检察建议9986件,同比上升12%,采纳率80.3%。对民事审判和执行活动违法情形提出检察建议12.3万件,采纳率94.4%。持续开展虚假诉讼专项监督,依法纠正8765件,起诉虚假诉讼犯罪792人。
在行政诉讼监督方面,去年前11个月,检察机关对认为确有错误的行政裁判提出抗诉176件,同比上升17.3%,法院已审结105件,其中改判、发回重审、调解及和解撤诉85件,改变率81%;提出再审检察建议377件,同比上升5.3%,采纳率75.9%。对行政审判和执行活动违法情形提出检察建议4.2万件,采纳率95.9%。
检察机关牢记“公共利益代表”的职责,去年前11个月立案办理公益诉讼17.9万件,其中民事公益诉讼2.1万件、行政公益诉讼15.8万件。向行政机关发出诉前检察建议11.1万件,回复整改率99.2%,绝大多数公益损害问题在诉前得到解决。对于一些诉前检察建议解决不了问题、具有示范引领意义的案件,通过诉的确认维护法治权威、推动诉源治理,共提起诉讼1.1万件,法院已审结1万件,99.96%的案件得到裁判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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