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商城:申请撤销因重整而被实施的退市风险警示

*ST商城:申请撤销因重整而被实施的退市风险警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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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月2日晚间,沈阳商业城股份有限公司发布公告称,公司因被辽宁省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裁定受理重整而触及的“退市风险警示”的相应情形已消除,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向上海证券交易所申请撤销相应的“退市风险警示”。上海证券交易所自收到公司申请之后10个交易日内,决定是否撤销对公司股票实施的相应退市风险警示。最终申请撤销情况以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意见为准。

因*ST商城经审计后的2022年末净资产为负值,经审计后的2022年度净利润为负值且扣除与主营业务无关的业务收入和不具备商业实质的收入后的营业收入低于1亿元,公司股票于2023年3月31日起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2023年11月10日,公司收到沈阳中院送达的《民事裁定书》,沈阳中院裁定受理债权人上海佛罗伦思服饰有限公司对公司的破产重整申请,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9.4.1条的相关规定,公司股票被叠加实施退市风险警示。

2023年12月26日,管理人向沈阳中院提交了《沈阳商业城股份有限公司管理人关于重整计划执行情况的监督报告》,汇报了关于监督公司执行重整计划的相关情况,认为商业城已经完成重整计划执行工作,提请沈阳中院裁定确认《沈阳商业城股份有限公司重整计划》执行完毕。2023年12月28日,*ST商城收到沈阳中院送达的《民事裁定书》,裁定确认《重整计划》已执行完毕。2024年1月2日,北京金诚同达律师事务所出具了《北京金诚同达律师事务所关于沈阳商业城股份有限公司重整计划执行完毕之法律意见书》。

综上所述,因公司被沈阳中院裁定受理重整而触及的“退市风险警示”的相应情形已消除,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提出撤销相应的“退市风险警示”申请。

公告同时提到,公司申请撤销因法院裁定受理公司重整而被实施的退市风险警示尚需上海证券交易所批准,如获得批准,公司仍存在因公司经审计后的2022年末净资产为负值、经审计后的2022年度净利润为负值且扣除与主营业务无关的业务收入和不具备商业实质的收入后的营业收入低于1亿元而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情形,因此公司股票简称仍为“*ST商城”,仍在风险警示板交易,股票价格的日涨跌幅限制仍为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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