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于被‘围猎’”,朱敏宜被开除公职

“甘于被‘围猎’”,朱敏宜被开除公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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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经广东省肇庆市高要区委批准,肇庆市高要区监委对肇庆市高要区发展和改革局副局长朱敏宜严重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调查。

经查,朱敏宜背弃初心使命,违反廉洁要求,纪法意识淡薄,违规从事营利活动;贪欲膨胀,丧失底线,“靠环保吃环保”,大搞权钱交易,严重破坏政治生态,将党和人民赋予的公权力异化为谋私的工具,甘于被“围猎”,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在专项资金申请、项目承揽、环保执法等方面谋取利益,并非法收受巨额财物。

朱敏宜严重违反廉洁要求,构成严重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肇庆市高要区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高要区委批准,决定由高要区监委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没收其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一并移送。

朱敏宜简历

朱敏宜,女,汉族,1976年7月出生,广东高要人,在职大学学历,1996年8月参加工作,2013年2月加入中国民主建国会。

历任高要市环境保护局总工程师,肇庆市高要区环境保护局总工程师、副局长,肇庆市生态环境局高要分局副局长、三级主任科员,肇庆市高要区发展和改革局副局长、三级主任科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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