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8日,封面新闻从江西省九江市中级人民法院获悉,该院于12月27日对江西展航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所涉环评造假案作出二审判决,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余某双、肖某风等八人犯提供虚假证明文件罪,被判处有期徒刑2年2个月至1年6个月,并处罚金35万元至8万元不等。该案是江西省首例因环评造假被提起公诉的刑事案件,八名被告人被终身禁止从事环境影响评价工作。
涉案企业。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截图
据中国江西网报道,2020年9月,江西省生态环境厅在全国环境影响评价信用平台巡查中发现,展航公司存在从业主持人业绩异常高、环评机构省外项目占比高等异常经营行为。九江市生态环境局通过调查发现,一年时间内,仅有一名环评工程师的展航公司在信用平台登记项目环评信息多达700余份。由此,2021年3月15日,九江市公安局以涉嫌刑事犯罪对展航公司立案调查。2023年9月13日,九江市濂溪区法院对该案一审判决,被告余某双、肖某风不服判决,上诉至九江中院。
九江中院经审理查明,2019年12月,肖家姐弟肖某风、肖某琳、肖春某、肖冬某共同商议成立展航公司,通过对外出售公司环评资质的方式牟取非法利益。
展航公司法人代表余某双与肖某风为夫妻关系,余某双通过他人居间介绍,让持有环评师职业资格证书的常某平挂靠展航公司。经统计自2019年12月至2020年10月,余某双、肖某风等五人利用常某平的环评师职业资格以展航公司名义共对外出具700余份环评报告书,违法所得共计70余万元。田某某、郑某某共同出资成立恒辉公司,向展航公司购买环评资质,先后共承揽了13家企业的环评报告业务,共获利713500元。
九江中院认为,生态文明建设是关系中华民族永续发展的根本大计,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是中国式现代化的本质要求。环境影响评价是指对规划和建设项目实施后可能造成的环境影响进行分析、预测、评估,是环境风险的过滤器、安全阀,是约束项目与规划环境准入的法制保障,是在发展中守住绿水青山的第一道防线,对协同推进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和生态环境高水平保护具有重要作用。在环境影响评价工作中弄虚作假,不仅严重扰乱环评市场秩序,甚至可能对一个区域的生态环境造成难以逆转的重大伤害。
余某双、肖某风等五人注册成立环评公司,伙同原审被告人常某平故意提供虚假证明文件,扰乱环评市场秩序,造成恶劣社会影响,情节严重;原审被告人田某某、郑某某作为承担环评职责的中介组织人员,故意提供虚假环评文件,扰乱环评市场秩序,造成恶劣社会影响,情节严重,其行为均构成提供虚假证明文件罪。一审判决认定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适用法律基本正确,量刑适当,审判程序合法,遂依法作出上述裁定。
另据企查查数据显示,本案涉案的展航公司已于2021年3月26日注销,涉案人员展航公司股东肖某琳名下的三家环保科技公司也全部于2021年注销。
还没有评论,快来发表第一个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