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最高人民检察院12月28日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获悉,2022年1月至2023年11月,全国检察机关依法对金融领域涉职务犯罪的529人提起公诉。
最高检第三检察厅副厅长张希靖介绍,近年来,全国检察机关职务犯罪检察部门按照党中央和最高检关于维护国家金融安全的总体要求,充分发挥检察职能,依法严惩金融“巨蠹”与“蛀虫”。
“重点惩处利用金融资源权力大搞幕后交易、侵吞国有资产的腐败分子,依法打击各类新型、隐蔽金融领域腐败犯罪,坚决惩治官商勾连、靠贷吃贷、滥用职权造成国有资产重大损失等腐败行为。”张希靖特别提到,最高检指导办理了招商银行原党委书记、行长田惠宇受贿、国有公司人员滥用职权、利用未公开信息交易、内幕交易、泄露内幕信息案等一批涉案金额大、社会影响恶劣的大要案,彰显了检察机关助力金融反腐向纵深推进的信心和决心。
检察机关持续落实《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加强行贿犯罪案件办理工作的指导意见》,坚持受贿行贿一起查,持续对“寄生”于金融领域、“围猎”金融领导干部的犯罪行为保持高压严惩态势。同时,充分发挥数字检察在惩治行贿犯罪中的作用,研发大数据法律监督模型,及时发现重大犯罪线索,深度剖析金融风险环节和点位,促进金融反腐标本兼治。
发布会上,最高检发布了《关于充分发挥检察职能作用依法服务保障金融高质量发展的意见》,强调保持金融领域反腐败高压态势,惩治金融领域新型腐败和隐性腐败。
张希靖表示,下一步,职务犯罪检察部门将加强与监察机关、审判机关的沟通与联系、配合与制约,惩治和威慑金融领域职务犯罪,助力清除破坏金融秩序的害群之马。同时,加大在办理金融领域职务犯罪案件中同步审查洗钱等衍生犯罪问题的力度,指导和推动地方检察机关积极查办和追诉洗钱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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