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7日,最高人民检察院发布一批文物和文化遗产保护检察公益诉讼典型案例。“北京市东城区人民检察院督促保护禄米仓胡同73号文物行政公益诉讼案”入选。
禄米仓系明、清两代储存京官俸米的粮仓,为北京市级文物保护单位,是研究古代仓储制度和仓房建筑的宝贵实物资料,位于东城区禄米仓胡同71号、73号。其中,73号院内现存3个仓廒,占地面积为1045平方米,因年久失修,文物外观严重破损,存在危害文物安全和损坏文物历史风貌的问题,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
2022年7月,北京市东城区人民检察院接到北京市人民检察院交办的军队营区不可移动文物保护公益诉讼案件线索后,与中国人民解放军北京军事检察院联合开展线索初步调查工作。经北京市检察院同意,于2022年9月5日以行政公益诉讼立案调查。
东城区检察院通过实地勘查、询问相关人员、走访有关单位发现,仓廒堆放杂物,仓内后期增设隔墙及吊顶,地面改为瓷砖及水泥地面;屋面、瓦件、木构件、墙体等破损严重,墙体被掩埋,亟须修缮与保护。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北京历史文化名城保护条例》等相关规定,文物行政部门对文物保护实施监督管理;街道办事处负责辖区内文物保护工作。2022年10月8日,东城区检察院与北京军检院联合向北京市东城区文化和旅游局和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街道办事处发出诉前检察建议,建议两家单位尽快启动对涉案文物保护单位的保护和修缮工作。
同年11月23日、12月7日,建国门街道办、东城区文旅局分别作了书面回复,均表示积极整改。东城区文旅局向上级单位申请文物修缮专项资金,组织人员配合市文物局、建国门街道办开展现场考察、修缮工程筹备等工作;建国门街道办组织开展文物调研,委托具有文物修缮资质的设计单位编制完成修缮工程设计等。同时提出了文物保护中遇到的现实困难,如进出营区不便、文物使用单位没有专项资金修缮文物等。
为了确保后续整改效果,东城区检察院协调北京军检院负责与军队营区沟通,保障行政机关畅通进入营区,开展保护工作,并协调区文旅局、属地街道办协同向上级文物保护部门申请文物修缮专项资金,促成文物使用单位将修缮后的2个仓廒交由地方政府作为博物馆使用,保障文物的活化利用。
今年2月,东城区检察院组织召开工作推进会,各单位共同签署工作备忘录和保护协议书,建立军地协同合作长效工作机制,并正式启动文物修缮工作。
截至目前,1040余万元专项资金已拨付到位,仓廒已完成腾退,拆除增设的隔墙及吊顶,剔除现代地面,更换糟朽严重的望板、椽子,更换破损、缺失严重的合瓦屋面等,并对风化酥碱严重的砖进行局部剔补、对墙身的孔洞进行补砌、对木构件进行嵌补修整和更换、对重点部位进行加固等,其他后续工作正在有序推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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