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6日,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股份城商司发布专栏文章指出,支持具备能力的股份制银行在守住安全底线的前提下参与金融高水平对外开放,加大对共建“一带一路”的金融支持力度。
值得关注的是,这是金融监管总局11月10日“三定”方案发布后,新合并组建的股份制和城市商业银行监管司首度就全国性股份制商业银行、城市商业银行以及民营银行的监管工作做以介绍。
首先,关于股份行,金融监管总局股份城商司提出,推动股份行进一步完善差异化发展定位。鼓励股份行探索具有中国特色的现代商业银行治理制度,突出经营特色和竞争优势,在金融体系内发挥更加积极、正面的作用。
金融监管总局股份城商司也表态,将加大对股份行共建“一带一路”的金融支持力度。
另据金融监管总局披露,截至2023年6月末,13家中资银行在50个共建国家设立了145家一级机构。截至2022年末,政策性银行在共建“一带一路”国家贷款合计3.1万亿元,同比增长6.6%;大型商业银行对“一带一路”共建国家贷款余额约2.3万亿元。
当前在共建“一带一路”的中资银行队伍中,政策性银行主要以开发银行、进出口银行等为代表,而大型商业银行则以工农中建“四大行”为代表。在金融监管总局10月17日发布的“一带一路”倡议提出十周年的文章中,鲜见股份行身影。
其次,关于城商行与民营银行,金融监管总局股份城商司表示,督促城商行和民营银行聚焦主责主业。推动城商行和民营银行坚守市场定位,立足本地开展特色化经营。
同时,支持地方党委政府稳妥推动城商行兼并重组,优化区域金融供给,严格规范城商行跨区域经营。
金融监管总局官网显示,股份城商司主要承担股份行、城商行和民营银行的非现场监测、风险分析和监管评价等工作,并根据风险监管需要开展现场调查,采取监管措施,开展个案风险处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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