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论丨女教师被“老头乐”撞死,车和人的问题都不容忽视

评论丨女教师被“老头乐”撞死,车和人的问题都不容忽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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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些老年人明知使用违规的“老头乐”有风险,却仍偷偷摸摸上路,反映出“交通出行刚需”对个体行为具有某种主导力量

河南南阳刚工作一年的22岁女教师小婵在买菜途中,被一辆“老头乐”撞倒致死。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上显示,肇事方为一名70多岁的老人李某,违反了三条规定,负本次事故全部责任。这起悲剧中,“老头乐”作为一个特别的关键词凸显在公众视线里。

“人命关天”,不只是一句传说。致人死亡,是天大的事。当此之时,唯有从个体到有关方面都高度重视此事,在法治框架内寻求合理的解决之道,或者对逝者家属予以关切和帮助,方能告慰逝者家属。此事如果迁延日久没有下文,并不符合法理和道义的要求,由此对死者家属造成的伤害可想而知。他们的合理诉求,不应该被忽视、被怠慢。

除了人性视角,事件中,人的问题和车的问题仍需尽力弄清楚,从而在最大程度上形成教训,对社会加以深刻警示。例如,据小婵父亲表示,小婵被撞后因为车没有停下来,小婵还被拖行了几米,最后,车的底盘大梁压在小婵的头部。如果这一说法成立,那么肇事者到底是撞了人而不知晓,还是明知闯祸却不管不顾他人生命?这一点值得厘清。

其实,“老头乐”已被多地禁止上路,主要原因是违规车辆的不安全因素突出。据北京晚报报道,2022年,北京市共发生违规电动三、四轮车交通事故131起,死亡138人。记者在体验过程中发现,“老头乐”车身平稳性较差,容易发飘和倾斜;内部没有最基础的安全带,也没有安全气囊和儿童座椅接口;车门缝隙明显很大;前挡风玻璃质量堪忧……开着如此“先天不足”的车上路,无疑对自身和他人均不负责任。

北京市交管局强调,自2024年1月1日起,违规电动三轮、四轮车不得上路行驶。此外,江苏、安徽等地也通过不同方式对“老头乐”进行严控。南阳则规定,2022年3月1日起,未登记挂牌的电动车、非标准电动三轮车、低速电动四轮车,禁止在市中心城区行驶。那么,值得追问的是,肇事车是否属于违规车辆?如果是违规车辆,那么何以上路而未被“逮”?这些问题都值得认真审视。显然,城市治理唯有更到位、更全面,才能让管理细节变得可信、予人以安全感。

当然,一些老年人明知使用违规的“老头乐”有风险,却仍偷偷摸摸上路,反映出“交通出行刚需”对个体行为具有某种主导力量。

我国注册“老年人代步车”的生产企业在2013年提升至31家,并在2018年达到顶峰,全年共有67家成立。老年人群体的便捷出行愿望所形成的驱动力,由此可见一斑。但目前超4成的“老头乐”生产企业均已注销或吊销,也印证了在“禁令”语境下的市场选择。

企业的“知难而退”,有关部门的全面“加码”,是大势所趋,无可争辩。不过,患有疾病、腿脚不便的老年人的出行需要的确应该继续受到关注。如何将老年人交通出行方式纳入城市治理体系加以整体考量,既严格规范,又循循善诱,乃至通过科学合理的变通手段满足人们的愿望,着实费思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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