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优化营商环境按下法治“确认键” (作者:杨鹏程)2023年第十二期

为优化营商环境按下法治“确认键” (作者:杨鹏程)2023年第十二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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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优化营商环境按下法治“确认键”

杨鹏程/文


11月17日,安徽省第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五次会议表决通过《安徽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自2024年1月1日起施行。《条例》从制度层面为优化营商环境提供了更为有力的法治保障,必将促进我省营商环境再上新台阶。


营商环境是市场主体的发展之基、活力之源。对企业来说,好的营商环境就像阳光、水和空气,须臾不能缺少,营商环境优,则企业发展好。如何用心用情解决企业急难愁盼问题,不仅是企业的事情,更是关乎高质量发展的事情,本质上是政务服务“最后一公里”的问题。换而言之,能否从“营商”迭代到“赢商”,不仅需要步步为营,亦需要高站位落笔。


党的二十大报告明确提出要“优化营商环境”,“营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一流营商环境”。一个地区的经济社会发展,既靠项目、靠政策,也靠环境。哪里的环境好、机会多、障碍少、效率高,人才、资金、项目就会往哪里流动,区域发展的比拼,归根结底是营商环境的比拼。


营商环境好不好,谁最有发言权?答案是市场主体。比如在市场经济大潮中,哪些是企业的关心事,哪些是关乎优化营商环境的关键事,如何真心真情为企业纾困解难,都是一篇篇生动为民的大文章。


《条例》立足我省实际,认真总结我省优化营商环境工作中的经验和做法,充分借鉴外省特别是长三角地区立法经验,为营商环境按下法治的“确认键”,让市场主体吃下定心丸,在全国有足够的“亮色”,彰显出质量变革、效率变革、动力变革的澎湃热潮中,制度供给正成为重要的核心竞争力。


法治具有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的意义,换而言之——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原因正在于此。譬如,《条例》提出构建营商环境良好生态,规定完善营商环境建设的区域协同和等高对接机制,推动建立统一的市场准入和监管规则,推进政务服务“跨省通办”,加强数据资源共享和电子证照互认。


又如,提出要构建利企惠企的市场环境、保障有力的要素环境、高效便利的政务环境、包容审慎的监管环境、公平公正的法治环境,围绕破解市场主体遇到的痛点、难点、堵点问题,持续破除市场准入壁垒,降低市场主体准入成本,规定落实全国统一的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推行“证照并销”改革试点,明确推行市场主体“强制注销”改革试点,健全市场主体退出机制等。


营商环境好不好,核心在于能否理直气壮树立风向标,强化为市场主体服务,创新政务服务方式,提升政务服务质效,最大程度减去不必出现的环节、打破不应出现的壁垒、消除不应存在的模糊地带,将一个公平、透明、高效、廉洁、开放、包容的环境交给市场主体。


尤其值得关注的是,要下更大力气强化政府诚信履约,回应市场主体“花最少的时间、跑最少的路、交最少的材料、找最少的部门”的真切期待,让企业真正看到决心、诚心和信心。


营商环境没有最好,只有更好。优化营商环境,是一项长期性、系统性工程。从立法上规范,意味着走出了坚实的一步,接下来更应从实施和执行上进一步聚力、合力、发力,让各类市场主体的活力充分迸发,为安徽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注入澎湃动能。



【制作团队】

值班统筹:丁艳 | 主播:吕律

剪辑:张文哲|审听:江淮杂志

编辑:小果| 审核:丁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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