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溟守益人 | 海城检察:公益诉讼助力高标准农田建设

临溟守益人 | 海城检察:公益诉讼助力高标准农田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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粮食安全是国之大者,耕地是粮食生产的载体,建设高标准农田是落实中央农村工作精神和2023年中央一号文件的头等大事。海城市人民检察院依托“临溟守益人”公益诉讼品牌,结合本地实际情况,积极调研,认真研究,在“双赢多赢共赢”的理念下积极工作,助力农业农村部门开展高标准农田建设,成功办理鞍山首例高标准农田建设公益诉讼案件。

一、积极响应,认真规划

2023年9月,《辽宁省检察机关开展检察公益诉讼助力高标准农田建设专项工作实施方案》出台。要求在全省开展检察公益诉讼助力高标准农田建设专项工作。我院积极响应,立刻行动。结合本市的实际工作情况制订《海城市人民检察院关于开展检察公益诉讼助力高标准农田建设专项工作具体实施方案》,并成立了以一把检察长为组长,公益诉讼检察部为主体,刑事检察二部和控告申诉部门配合的工作小组。

二、深入调研,找准切口

我院公益诉讼检察部门按照《方案》要求,积极与农业农村局、自然资源局沟通,调取数据材料,全面掌握海城市高标准农田建设及管护现状,并收集与高标准农田建设有关的法律法规及相关行业标准。经调研,海城市自2019年至2022年共建成高标准农田24.78万亩,项目涉及王石、耿庄等20个乡镇。由于兴建的高标准农田数量大,我院集中人员对较为典型的、既有山区又有平原的王石镇进行深入调研。检察官走到田间地头,逐一调查各类高标准农田修建的设施,包括田间路、涵洞、U型水槽、桥梁、农用井等,并利用勘查箱测试土壤的相关指标。经过多人多次调研发现,部分高标准农田建设在工程质量、工程进度及后期维护方面均存在一定的问题。

三、效率为本,助力建设

调研中发现的问题,如果全部立案查处必然会耗费大量司法资源,整改时间往往比较长,因此,我院坚持“双赢多赢共赢”理念,把效率放在第一位,进行分类处置。将发现的问题分成即时可解决的、建设过程中违反法律规定的、较难解决的和行政机关怠于履行职责的四类。针对可即时解决的问题,与属地政府共同勘查现场,直接指出,即时整改。针对工程招标过程中及建设过程中的违法转包等问题予以释法说理,防止再发生。针对较难解决的问题,暂时予以封存并积极与相关部门进行深入研究,探索解决办法。针对怠于履职的问题,予以立案查处。例如,王石镇中沟村高标准农田建设区内已完成的排水沟渠,因管理不到位造成沟渠严重堵塞,行政机关互相推脱,我院在立案后通过积极与属地政府和农业农村局磋商,高效完成案件办理,两天时间修复沟渠100余米。

整改前

整改后

下一步,海城市人民检察院要对本市高标准农田建设进行全面调研,主动向海城市委、人大、政府汇报专项工作的部署要求、重大工作和重要案件,争取重视和支持;加强与农业农村、生态环境、自然资源等部门的沟通协调,落实信息共享、办案协作、情况通报、联席会议等机制,形成工作合力;善用“检察建议+综治建议”工作模式,推动综合治理、系统治理和源头治理,为保障粮食安全,实现藏粮于地、藏粮于技贡献检察智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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