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名(第12段)

正名(第12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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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名(第12段)
性者,天之就也;情者,性之质也;欲者,情之应也。以所欲为可得而求之,情之所必不免也。以为可而道之,知所必出也。故虽为守门,欲不可去,性之具也。虽为天子,欲不可尽。欲虽不可尽,可以近尽也;欲虽不可去,求可节也。所欲虽不可尽,求者犹近尽;欲虽不可去,所求不得,虑者欲节求也。道者,进则近尽,退则节求,天下莫之若也。
【译文】天性,是人天生的东西;情,是天性的实质内容;欲望,是情的感应。以为自己的愿望是可以达到的,而且追求它,这是人之常情所不可避免的;以为是可以做的而去做它,这是人的智慧所要求的必然选择。所以即使是低贱如守门的人,也不可能没有欲望之心,这是人天性中具有的东西。即使贵为天子,也不可能做到。欲望虽然不可能完全满足,但可以接近于完全的满足;欲望虽然不可以完全去除,但可以得到节制。欲望虽然不可完全满足,追求的人有时依然会接近于完全的满足;欲望虽然不可以完全去除,所求也有所不得的时候,智谋之士则懂得节制欲望的追求。按照道来行事,能够满足欲望的时候就尽量满足,不能满足的时候就节制欲望,天下没有比这更好的原则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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