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评丨醉驾情节轻微可不起诉,司法顺应民意而变

快评丨醉驾情节轻微可不起诉,司法顺应民意而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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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倾听民声,坚持以人为本,在从严惩处与酌情宽宥之间,切中了一个更加合理的平衡点

醉驾入刑的门槛抬高了。据央视新闻消息,12月18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联合发布《关于办理醉酒危险驾驶刑事案件的意见》。将于2023年12月28日起施行的《意见》明确,醉驾情节轻微的,可以不起诉或者定罪免刑;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的,可以不作为犯罪处理,按照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规定给予行政处罚等。

↑资料图。图据视觉中国

这是一份为醉驾入刑主动“松绑”的《意见》。众所周知,自2011年醉驾入刑以来,虽然在以刑罚威力震慑犯罪行为上发挥了积极作用,推动酒驾醉驾治理取得若干成效,但弊端也随之凸显。有统计数据显示,自2019年来,因醉驾导致的危险驾驶罪“每年让30万人入狱”,连续四年超过盗窃罪,成为名副其实的“第一大罪”。这些数据,也说明背后确实存在打击面过大、司法资源耗费过多等问题。

不仅如此,醉驾入刑“一刀切”,也有违刑法谦抑精神。惩罚不是立法的唯一目的,刑事立法的终极目标,是预防犯罪、教育矫治和维护社会公正,应力求以最小的支出,少用甚至不用刑罚有效预防和控制犯罪。根据刑法谦抑精神,凡是适用其他法律足以抑制某种违法行为,便不要规定为犯罪;凡是轻罚就足以抑制某种犯罪行为,就不要重罚。

最新出台的《意见》,很好地秉承了刑法谦抑精神。诸如“出于急救伤病人员等紧急情况驾驶机动车,且不构成紧急避险”“在居民小区、停车场等场所因挪车、停车入位等短距离驾驶机动车”“由他人驾驶至居民小区、停车场等场所短距离接替驾驶停放机动车的,或者为了交由他人驾驶,自居民小区、停车场等场所短距离驶出”等特定情形,可以认定为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显著放宽了刑罚尺度,有助于以更小的法律成本,更少的司法资源,有效遏制酒驾醉驾行为。

可能有人会担心,《意见》对醉驾情节轻微和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的“从宽”发落,会不会助长醉驾现象。其实,翻看《意见》可知,对醉驾当轻则轻、应重则重,还规定了因酒驾、醉驾曾受过处罚等15种从重情节、一般不适用缓刑的10种情形,明确对存在发生交通事故、行为危险性大以及主观恶性深等情形的从重处理等,这些刚性规定为醉驾行为构筑了一堵更加坚固的法律之墙,有利于更好发挥刑罚的震慑作用,让不法分子知难而退、悬崖勒马。

法治是时代的精神,也是民众声音的真实折射。司法倾听民声,坚持以人为本,在从严惩处与酌情宽宥之间,切中了一个更加合理的平衡点,也推动法治前进了一大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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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户评论
  • 听友312689252

    不以恶小尔为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