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部门联合整治校园食品安全问题,12月中旬实施、为期半年

五部门联合整治校园食品安全问题,12月中旬实施、为期半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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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15日,《校园食品安全排查整治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公布。国务院食安办等五部门联合部署该专项行动,通过为期半年的排查整治专项行动,依法查处一批重点案件、曝光一批典型案例、清退和规范一批承包经营企业,着力解决管理不规范、责任落实不到位、食堂环境不卫生、校园食品安全事件多发等突出问题。

12月15日,国务院食安办组织召开校园食品安全排查整治专项行动动员部署会,梳理分析当前校园食品安全问题和原因,部署在全国范围内开展为期六个月的校园食品安全排查整治专项行动。

《方案》提出,将出台关于加强校园食品安全的指导意见,修订食品经营许可审查通则,指导有关单位制修订校园食品安全相关行业、团体、地方标准,选树一批经验做法,形成一批制度建设成果。力争取得可感知、可检验、可评判的工作成效,健全校园食品安全治理长效机制。

对于上述行动,《方案》明确,要围绕学校食堂承包经营行为、有害生物防治、环境卫生、加工操作等重点,细致排查风险隐患,明确整改方案、时限和责任人,严格考核验收,确保排查整治专项行动取得实效。严惩违法违规行为。紧盯突出问题,严格监督执法,严厉处罚到人,严肃追责问责,强化行纪衔接、行刑衔接,加大重大案件查办、典型案例曝光力度,有效遏制校园食品安全事件。

《方案》还提出六项重点任务,其中多项涉及教育部门。包括,督促学校切实履行主体责任。要求学校严格对照各类标准规范,提供餐饮服务。督促落实校长负责制,梳理学校各项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和工作要求,将食品安全工作纳入学校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依法配备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加强日常排查,对发现的问题及时整改到位。定期开展鼠害消杀,配齐配全三防等设备设施,确保能够有效防治鼠害。探索运用先进技术手段防治鼠类等有害生物。

同时,教育部门负责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的要求,对校园食品安全工作承担管理责任。将学校食品安全工作列入考核评价指标、纳入学校督导评价体系,对落实食品安全校长负责制进行部署,指导和督促学校加强食品安全教育和日常管理,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相关管理制度,推行“互联网+明厨亮灶”工程。

此外,规范承包经营行为。严格招投标程序,督促学校依法签订承包经营合同,及时公示中标企业名单。加强对承包经营企业的监督,定期考核评价,明确退出机制。严格约束转包、分包行为,坚决整治学校“一包了之”“只包不管”等突出问题。

根据方案,2023年12月中旬为细化实施方案阶段,2023年12月中旬开始开展集中整治,同时,加强考核督导,第一阶段为省内自查整治,第二阶段为跨省互查整治;2024年4月—6月为完善制度机制阶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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