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4日,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国家税务总局北京市税务局、中国人民银行北京市分行、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北京监管局、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五部门联合发布了《关于调整优化本市普通住房标准和个人住房贷款政策的通知》。
人民银行北京市分行表示,近期降低存量房贷利率政策红利已惠及广大购房者。目前北京存量首套住房贷款利率调整工作已基本完成,调整后的房贷利率平均降低47个基点。
据了解,为有效遏制当时房地产市场价格过快上涨的局面,按照因城施策原则,北京从2016年下半年开始逐步收紧房地产信贷政策,在此期间,辖内主要商业银行房贷利率也随之逐渐提升。2019年10月8日,北京地区市场利率定价自律机制将不低于相应期限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加55个基点明确为北京地区首套房贷利率政策下限。
根据2023年8月31日人民银行、金融监管总局发布的降低存量首套房贷利率有关通知,商业银行可与客户自主协商,将2023年8月31日以前的首套房贷利率调整为不低于当时当地的政策下限。因此,对于2019年10月8日之前发放的首套房贷利率,由商业银行与客户自主协商确定。而对于2019年10月8日之后发放的首套房贷利率最多只能下调至相应期限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加55个基点。
为了让本次存量房贷利率调整政策红利惠及更多人民群众,辖内银行普遍对2019年10月8日之前的首套房贷下调至相应期限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对于2019年10月8日后发放的首套房贷,也降到了相应期限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加55个基点;对于二套房贷,如果借款人实际住房情况符合首套住房标准的,购房人也可以与商业银行协商,从不低于相应期限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加105个基点下调至不低于相应期限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加55个基点,享受利率下降的红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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