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陈某某将事先从网上购买的蟑螂含在嘴里,到餐厅吃饭时趁机将蟑螂吐在饭菜里,之后以饭菜中吃出虫子为由敲诈勒索餐厅管理人员,获利四千余元。12月8日,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以敲诈勒索罪判处被告人陈某某有期徒刑八个月,罚金三千元。
今年6月11日至6月16日,被告人陈某某用上述方式敲诈勒索多家餐厅钱款以及茶叶、香烟等物品,实际取得钱款4851元,涉案香烟价值680元。庭审过程中,被告人陈某某及其辩护人对敲诈勒索多家餐厅的犯罪事实及证据均不持异议。
法院经审理后认为,被告人陈某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敲诈勒索他人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敲诈勒索罪。被告人陈某某曾因故意犯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在刑罚执行完毕后五年内再犯应当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之罪,系累犯,法院依法对其从重处罚。此外,鉴于被告人陈某某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自愿认罪认罚,法院依法对其从轻处罚。法院最终作出前述判决。宣判后,被告人未明确表示是否上诉。
近期,有关食品卫生的敲诈勒索案件频发。一些犯罪分子利用餐饮经营者担心食品卫生问题被曝光的心理,故意将虫子、异物等物品混入食品中,然后以食品中吃出了异物为由要挟敲诈餐饮经营者,令人防不胜防。本案承办法官提醒:食品安全是头等大事,广大餐饮经营者必须要严格规范管理,保证食品安全卫生,如果遇到了与本案类似的敲诈勒索情况,应及时报警,不给不法分子可乘之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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