违规出售国家级自然保护区赶海门票,企业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

违规出售国家级自然保护区赶海门票,企业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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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7日,新京报记者接到网友反映,称有电商平台出售海南三亚国家级珊瑚礁自然保护区内赶海等活动的门票,违反了保护区管理规定。12月9日,三亚市政务服务便民热线工作人员就此事回应新京报记者称,已将电商平台上的相关企业列入经营异常名录。

“小东海赶海”门票。 图源:电商平台截图

新京报记者在某电商平台搜索关键词发现,三亚吉阳骏瑞小栋海票务代理服务俱乐部在售卖“小东海赶海”门票,而小东海海域位于海南三亚国家级珊瑚礁自然保护区内。根据保护区的管理规定,未经批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准进入开展桨板、摩托艇、赶海等海上活动,违者重罚。随后,新京报记者将该问题反馈给三亚市政务服务便民热线。

12月9日,三亚市政务服务便民热线一名工作人员告诉记者,三亚市吉阳区政府与三亚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正联合处理此事,根据《企业经营异常名录的管理暂行办法》第四条的规定,已将此公司依法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但记者发现,该公司出售的相关商品仍未下架,而且多个电商平台上都有类似商品出售。

北京市东卫律师事务所律师钱汪龙表示,上述商户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自然保护区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商务法》,保护区行政主管部门或自然保护区管理机构可没收商户和电商平台的违法所得,责令其停止违法行为,限期恢复原状或者采取其他补救措施。如果对自然保护区造成破坏,可以处以3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罚款;给自然保护区造成损失的,由有关行政主管部门责令赔偿损失;造成自然保护区重大污染或者破坏事故,导致公私财产重大损失或者人身伤亡的严重后果,构成犯罪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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