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市人民政府通告关于南京大屠杀死难者国家公祭仪式有关事项

南京市人民政府通告关于南京大屠杀死难者国家公祭仪式有关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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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南京大屠杀死难者

国家公祭仪式有关事项的通告

12月13日是南京大屠杀死难者国家公祭日。为悼念南京大屠杀死难者和所有惨遭日本侵略者杀戮的死难同胞,缅怀为中国人民抗日战争献出生命的革命先烈和民族英雄,牢记侵略战争给中国人民乃至世界人民造成的深重灾难,宣示牢记历史、不忘过去、珍爱和平、开创未来的坚定立场,2023年12月13日上午10时,将在侵华日军南京大屠杀遇难同胞纪念馆举行国家公祭仪式。10∶01—10∶02防空警报鸣响期间,全市主城区范围内道路上行驶的机动车应当停驶鸣笛致哀,火车、船舶同时鸣笛致哀,道路上的行人、公共场所的人员同时就地默哀,致哀1分钟后恢复正常。

特此通告。

南京市人民政府

2023年12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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