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4日,吉林省吉林市中级人民法院二审开庭审理吉林市律协原会长修保涉诈骗、行贿、介绍贿赂一案。
一位参加旁听者告诉记者,庭审进行约7小时后休庭,未当庭宣判。修保在庭上坚称无罪,其两位辩护律师徐兰亭、王殿学也做了无罪辩护,公诉人则建议维持一审有罪判决。
修保。资料图
封面新闻此前曾报道该案《吉林市律协原会长修保涉三宗罪一审获刑16年 是否“诈骗”引发专家论证》。68岁的修保曾获“全国劳动模范”“全国法律援助先进个人”等荣誉,曾担任两届省人大代表。
2023年7月6日,吉林市丰满区法院以诈骗、行贿、介绍贿赂三罪判处修保有期徒刑十六年,并处罚金50万元。
据了解,修保被查与吉林省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原董事长刘保威受贿案有关。刘保威曾担任吉林省国土资源厅厅长、通化市委书记等职,2017年9月落马。
修保案一审判决书显示,刘保威落马后,家属聘请修保担任律师。丰满区检察院指控,修保为介绍刘保威家属与吉林市中院副院长冯其胜认识提供帮助。后刘保威家属向冯妻谭雪梅支付“好处费”60万元,修保单独向谭雪梅支付50万元。
一审判决书中,修保否认曾介绍行贿或直接行贿。辩护律师指出,对介绍贿赂罪的指控,在案证据无法证明修保介绍刘保威家属曾向谭雪梅行贿。对行贿罪的指控,修保对谭雪梅没有请托事项,不存在行贿动机。
修保被指控犯有诈骗罪,也与此前代理的一起案件有关。一审判决书显示,丰满区检察院指控,修保2019年1至6月受罗某委托,担任其丈夫姚某涉嫌贪污一案的辩护人,修保虚构姚某判处缓刑需向办案人员支付好处费的事实,骗取罗某信任,罗某通过朋友分三次向修保交付160万元。
对该指控,修保的辩护律师认为,在案证据无法证明修保取得160万元的事实,修保不存在虚构事实及隐瞒真相行为。律师指出,根据罗某陈述,其表示不论用什么方式,花多少钱,只要能让姚某出来,都愿意。姚某最终被判缓刑,对罗某和姚某都是满意的,至于160万元做什么用、怎么用,二人并不关心。修保接受委托后,完成了律师工作,也实现了缓刑效果,所以不构成诈骗罪。
今年4月,五位法学专家曾论证修保案,并出具意见书。专家认为,对诈骗罪来说,“欺骗”行为必须针对既存“事实”展开,修保未对“事实”虚构或隐瞒,不属诈骗罪中的“欺骗”行为。姚某判处缓刑作为对“将来”辩护效果的许诺,不属虚构事实范围。对姚某是否获缓刑,在行为当时不属事实范围,修保的行为也不属隐瞒真相。
记者此前多次联系吉林中院希望采访该案,但宣教处电话无人接听。
还没有评论,快来发表第一个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