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认识统计造假极端危害性”,一记严肃提醒 | 新京报快评

“未认识统计造假极端危害性”,一记严肃提醒 | 新京报快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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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的市县党政领导干部尚未从讲政治的高度深刻认识统计造假的极端危害性和防治统计造假的极端重要性、紧迫性,防治统计造假的思想共识尚未完全形成。”11月30日,国家统计局向陕西省委、省政府反馈的一则专项统计督察意见引发广泛关注。

统计是经济社会发展重要的基础性工作,是宏观调控的重要依据。搞准搞实统计数据的意义重大:可监测和预警社会发展过程中存在的诸多问题,帮助决策者敏锐地研判风险隐患,进而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真实可信的决策依据。

但在现实中,统计数据造假的痼疾始终令各方备受困扰,一些地方存在统计造假、数据注水的新闻也偶见报端。2017年6月,中央巡视组反馈了对吉林和内蒙古进行“回头看”的结果,明确指出两地存在经济数据造假问题;辽宁省政府也曾公开承认2011-2014年GDP有水分,其中2016年GDP虚高约为23%。

这些问题不仅让地方党政机关在舆论场中的形象一再受损,也不利于帮助决策层对经济社会发展形势形成准确的判断。长此以往,可能进一步诱发与之相关的重大决策失误。

就此去看,国家统计局的点名其实是一记严肃的提醒。诚如国家统计局所指出的那样,有的地方党政干部对统计造假的极端危害性认识不高,这是造成统计领域问题频出的重要原因所在。因此,此次点名行为也在提醒一些对“统计造假极端危害性认识不高”的党政干部——提高统计数据质量事关国计民生,容不下“小心思”,也决不能糊弄了事。

事实上,统计数据弄虚造假,除了一些地方党政官员在思想认识不到位之外,一些外部干预因素也值得警惕。比如,此次督查反馈中,国家统计局就指出,陕西有的地方县级政府有关部门以调度经济名义调度统计数据,存在干预统计报送问题。无独有偶,贵州也被指“有的地区对统计造假问题严重性及其背后深层次原因认识不到位,违规干预统计工作问题仍有发生”。

究其原因,无外乎个别官员的政绩观出现了偏差。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就曾明确指出,有落马官员“政绩观扭曲,为谋求个人进步搞经济数据造假”。早前也有观点指出,一些地方在官员考核层面陷入了“数字出官、官出数字”的循环怪圈。

对类似问题原因的剖析在如今不乏借鉴意义,尤其是在面对复杂严峻的国际环境和艰巨繁重的国内改革发展稳定任务大背景下。坦白说,当前国民经济虽呈现回升向好趋势,积极因素累积也在逐渐增多,但各地依然面临一定的“经济复苏压力”。这样的态势下,不排除个别地方党政干部进行数据造假的可能性。

杜绝统计工作造假重在预防。近年来,各级党政机关始终强调要预防和严查,但预防统计造假工作任务艰巨,需要各级党政干部树立正确的政绩观,同时也要以久久为功的信念落实好中央对统计工作的相关要求,充分认识到统计工作的极端重要性,统计造假的极端危害性。

中央印发的《关于深化统计管理体制改革提高统计数据真实性的意见》指出,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根本出路在于深化统计管理体制改革。接下来,地方领导干部在落实好相关要求的过程中,显然需要着眼长远,进一步提高认识,落实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责任制,对统计造假坚持做到“零容忍”“露头就打”,以更大力度、更实举措杜绝类似问题的发生,积极引导地方党政领导干部答好统计工作这道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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