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一老伯去世后
留下黄浦江边一套价值千万元的房产
23年没有来往的继子
却成了第一顺位继承人
依法前来分割遗产
此事经报道后
引起大家广泛关注
什么是“拟制血亲”?
没尽到赡养和照顾义务的继子
能分到遗产
共同生活、且病床边跑前跑后的继女
却未获分文
这又是怎么回事?
日前
上海市中级人民法院下达了再审判决书
将原审判决中
继子分割遗产房屋35%的份额调整为10%
继父留下房屋过户时冒出个儿子
老丁生前是个卖灯饰的商人,自己没有亲生儿女。1999年他与丧偶的伍女士相识。2003年,他按揭买下黄浦江边的一套房子,产证上只有他一个人的名字。2004年,他跟伍女士领证结婚。
伍女士婚后,带着女儿臧韵一起,住在老丁买的这套房子里,共同生活。老丁生前曾有意将该房屋过户给臧韵,但直至去世也没有办理。有录音为证。
老丁2019年9月去世,2020年夏天,臧韵着手变更继父留下的这套住房的产权。
在此过程中,不动产登记中心的人告诉藏女士,老丁还有一个继子吉先生。臧韵要把该房屋过户到自己名下,需吉先生亲自到场。
原来,早在1988年,老丁与案外人吉女士登记结婚,吉女士携其与前夫所生之子吉先生与老丁共同生活。1996年,吉女士与老丁经法院调解离婚,吉先生随母亲吉女士生活。此后,老丁与吉先生未曾往来。
臧韵说,如果从老丁与吉女士离婚算起,老丁与吉先生有23年没联系。她跟母亲伍女士根本就不认识吉先生。
因对方不帮忙过户而闹上法庭
为了让房屋顺利过户,臧韵无奈硬着头皮跟吉先生联系。
今年5月,臧韵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说:“我翻我爸生前的通讯录,找到了他前妻的电话,打过去。我先跟她聊家常,说我爸去世的事情。她说她跟老丁没联系,也不知道老丁去世了,说老丁的房子跟他们没有关系。她告知我吉先生的电话。然后我们跟吉先生通话,说我爸去世了,办房屋产权变更,需要他帮助。吉先生说,他跟老丁已经没有人情可言了,也不会帮忙,要我们自己想办法去办理。”
吉先生不愿意帮忙,怎么办?专业人士告诉臧韵,可以通过起诉,让法院判决,拿判决书办理过户。
然而,判决结果让臧韵大失所望:法院判决系争房屋5%产权归伍女士所有;该房屋95%产权为老丁的遗产,伍女士继承60%,吉先生继承35%。
臧韵不服,上诉。二审维持原判。臧韵重新委托律师,向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申请再审。
重审改判继子只获得10%份额
再审法院同样没有采信
臧韵对老丁尽了较多赡养义务的主张
认定臧韵不符合继承人以外
可以适当分得遗产的条件
再审判决维护了社会公序良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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