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抗议学校安排一名所谓“问题学生”转入班级,40多名学生集体罢课。
据纵览新闻报道,近日,有网友发帖称,辽宁省铁岭市昌图县一所小学某班40多名学生集体罢课,起因是学校安排了一名学生转入该班级,引发家长不满。11月28日,昌图县教育局相关人员表示,主管副局长已赶到学校进行现场办公,处理结束后会进行统一说明。
根据网友所发帖文,校方解释该生因与原班级老师、同学产生矛盾,遂离开原班级。帖文还称,这名学生曾因祈求原班级老师不要将考试成绩告诉家长被拒后,威胁辱骂老师,导致老师生病住院。
但无论这名学生的具体问题出在哪儿,目前出现的家长用让孩子罢课的方式抗议学生转入的情况,都是大家不愿意看到的。这说明,家长与学校之间的沟通出现了裂隙。对此,学校应与家长们做好沟通,并先做好这名学生的教育和引导工作。仅简单地以“转班”进行处理,有推卸责任之嫌,也很难解决问题。
毫无疑问,面对这名令人头疼的学生,解决其遇到的问题,化解其与老师、学生的矛盾;帮助其积极克服困难、主动融入班级生活,才是解决问题的关键。
但目前的报道中,并未看到学校所做的种种努力,而只是以“转班”的方式处理这名学生。转入班级学生家长在不充分了解该生的前提下,出于对孩子的刻板认知,拒绝该生转入就不难理解了。
正像有网友所说的,“孩子在一个班级不适合就安排到其他班级,应该提前跟家长沟通,强行安排不妥。”即便有必要为这名学生转班,学校也要做好与转入班级家长的沟通工作,征得学生、家长的同意和接纳,这不仅是对转入班级同学意见的尊重,也有利于转入学生此后更好地适应新的班级生活。
同时也应该注意,受教育权是每个孩子合法且平等的权利。即便转入班级学生家长的担忧之情可以理解,若在尝试其他办法之后,让学生转班依然是解决问题的最佳方案,转入班级家长也不应强行拒绝该生转入。因为这种剥夺被转入学生求学权利的行为,显然与《义务教育法》相违背。
总之,面对这名让老师家长头疼的学生,还要学校与家长做好沟通,达成共识,妥善推动问题解决,而不能任由学校、家长与被转入学生之间的撕裂状态继续下去。
如果这种孩子转入我孩子的班级里,我也会反对。为了保障他一个人的受教育权,损害几十个孩子的受教育权,公平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