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控受贿1575万!贵州黔东南州人大常委会原副厅长级干部毛有智今日受审,当庭认罪悔罪

被控受贿1575万!贵州黔东南州人大常委会原副厅长级干部毛有智今日受审,当庭认罪悔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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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29日,贵州省六盘水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公开开庭审理贵州省黔东南州人大常委会原副厅长级干部毛有智受贿一案。

六盘水市人民检察院指控,2001年至2022年,毛有智利用担任贵州省黔南州水利局水利建设科副科长、科长、副局长,龙里县常务副县长,平塘县县长,贵州省水利投资有限责任公司总经理助理,贵州水投水务有限公司执行董事、董事长,锦屏县县委书记等职务上的便利或职权、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为相关单位和个人在水利项目承揽、工程款拨付等事项上提供帮助,单独及伙同他人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折合人民币共计1575万余元。公诉机关提请,以受贿罪追究毛有智的刑事责任。

庭审中,公诉机关出示了相关证据,毛有智及其辩护人进行了质证,控辩双方在法庭的主持下充分发表了意见,毛有智进行了最后陈述,并当庭表示认罪悔罪。最后,法庭宣布休庭,择期宣判。

据了解,今年3月3日,贵州省纪委监委发布通报,贵州省黔东南州人大常委会原副主任毛有智涉嫌严重违纪违法,接受贵州省纪委监委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7月20日,贵州省纪委监委再次发布通报,贵州省黔东南州人大常委会副厅长级干部毛有智因严重违纪违法,被开除党籍开除公职。通报称,经查,毛有智丧失理想信念,背弃初心使命,贯彻落实党中央脱贫攻坚决策部署不力,对党不忠诚、不老实,处心积虑对抗组织审查;无视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搞形式主义、官僚主义,违规收受礼品,用公款支付应由个人承担的费用,贪图享乐;毫无组织原则,不按规定报告个人有关事项,违规提拔任用干部,在组织函询时不如实说明问题;廉洁底线失守,违规参与经营活动,搞权色交易;靠企吃企,搞权力寻租,通过“代理人”寻求“合伙人”,利用职务便利或职务上的影响,为他人在工程承揽等方面谋取利益,并非法收受巨额财物。

8月3日,据贵州省人民检察院消息,贵州省黔东南州人大常委会原副厅长级干部毛有智涉嫌受贿一案由贵州省监察委员会调查终结,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经贵州省人民检察院指定管辖,由六盘水市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六盘水市人民检察院依法以涉嫌受贿罪对毛有智作出逮捕决定。

9月21日,贵州省纪委监委通报七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其中之一便是毛有智违规收受礼品、违规安排使用公款购买年货、违规安排配备KTV娱乐设备问题。通报称,2018年至2021年,毛有智在担任黔东南州锦屏县委书记期间,多次违规收受下属所送高档酒水,违规安排用公款购买腊猪脚、腊肉、香肠等年货供其个人使用,安排在其宿舍配备一体化KTV设备,供其娱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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