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时间11月27日,金融稳定委员会公布2023年全球系统重要性银行名单。记者注意到,我国“五大行”——中国农业银行、中国银行、中国建设银行、中国工商银行以及交通银行——自2021年以来,首度齐聚榜单。另一方面,不同于2021年、2022年时全球系统重要性银行数量均为30家,2023年上榜银行在数量上“缩量”为29家,且出现较大调整。
值得关注的是,交通银行首次上榜,位列第一档首位。这家银行也成为全球系统重要性银行名单时隔8年出现的“中国新面孔”。在此之前,我国“五大行”中的中国银行、中国工商银行、中国农业银行以及中国建设银行,已分别自2011年、2013年、2014年以及2015年起被列入全球系统重要性银行名单。
此外,中国农业银行与中国建设银行也从2022年全球系统重要性银行名单的第一档升至2023年名单中的第二档。
名单中的“变”与“不变”
所谓“全球系统重要性金融机构”,据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介绍,主要是指在金融市场中承担了关键功能、具有全球性特征的金融机构。
“这些机构一旦发生重大风险事件或经营失败,就会对全球经济和金融体系带来较大影响甚至系统性风险。2011年11月,金融稳定理事会确定了首批全球系统重要性银行名单,并每年对名单进行动态调整。”金融监管总局表示。
不同以往,2023年全球系统重要性银行名单中有29家银行上榜,而在2022年、2021年时均为30家。名单将上榜银行分为五个档次,从第一档到第五档,每个档次对应着不同的最低额外损失吸收能力要求,分别要求附加资本达到风险加权资产的1%、1.5%、2%、2.5%及3.5%。
与前两年的名单相比,未变的地方主要体现在,2023年的第五档银行仍旧处于空缺状态;第四档银行均为摩根大通银行。对于第三档银行,2023年名单与2022年的保持一致,为美国银行、花旗集团、汇丰银行三家。
但值得注意的是,与2022年名单相比,2023年第二档银行变动较大,上榜银行数量由2022年的7家银行升至10家银行,中国农业银行、中国建设银行与瑞银集团升至名单的第二档。
此外,2023年名单中的第一档银行则由2022年的19家降为15家,其中瑞士信贷银行、意大利裕信银行跌出2023年名单,交通银行则首次上榜,位列2023年名单第一档。
名单出现较大调整的原因在哪里?
事实上,不只是我国“五大行”首聚榜单,在中国银行研究院研究员杜阳看来,2023年全球系统重要性银行榜单出现了较大调整。
据金融监管总局介绍,2008年国际金融危机后,防范“大而不能倒”,成为各国反思危机教训、完善金融监管体制的重要内容。
为此,国际金融监管部门推出了一系列监管改革措施。2010年11月二十国集团首尔峰会批准了巴塞尔委员会起草的《第三版巴塞尔协议》,首次提出全球系统重要性银行概念,并于2011年公布首批名单。在此基础上,2017年底,巴塞尔委员会发布了《巴塞尔协议Ⅲ改革最终方案》,对全球系统重要性银行提出了附加资本和杠杆率等要求;同时其评估框架也包含了规模、关联性、可持续性、复杂性和跨境行为五个权重维度,全面评估银行的全球系统重要性水平。
杜阳介绍,2015年至2023年,全球系统重要性银行的平均得分由227上涨到231,且总体呈现稳健上升趋势。
“分地区来看,北美地区G-SIBs得分由246下降到244,呈小幅收缩态势;欧盟和英国G-SIBs得分下降较为明显,分别由230和310下降到210和256,欧洲银行业脆弱性逐步增加,全球竞争力有所减弱;日本银行业G-SIBs得分变动较为明显,2015-2021年间由181上涨到235,随后快速下滑至2023年的199,受限于本国市场长期处于低利率环境,日本三大银行集团均将国际化经营作为盈利的重要抓手,业务发展受全球经济金融环境影响较为明显,一定程度上也反映在G-SIBs得分的变化趋势中。”
杜阳同时亦就瑞士信贷银行、意大利裕信银行本次跌出2023年榜单的原因,分享了他的看法。“疫情以来,瑞士信贷深陷经营困境,2022年净利润亏损80亿美元,各业务板块经营问题全面暴露。截至2022年末裕信银行总资产规模共计8578亿欧元,同比下降6.5%,规模收缩或成为排名下降的重要因素。”
虽然“五大行”首聚榜单,但未来中资G-SIBs仍需增强资本补充能力
随后,杜阳重点对我国全球系统重要性银行,在评估体系中得分变化及背后原因作出分析。
他认为,我国全球系统重要性银行平均得分从161上涨到242,与近年来中资银行快速发展、全球竞争力稳步提升的趋势高度契合。
“近年来,在实体经济运行承压的背景下,我国国有大行显著提升服务实体经济能力,通过增加信贷投放支持重点领域和薄弱环节的融资需求,因此规模成为驱动得分上升的重要因素。”杜阳解释道。
全球系统重要性银行名单,毫无疑问是对银行重要性的认可,然而也意味着上榜银行要面对更高资本监管要求。“当前,中资G-SIBs资本补充压力较大”,杜阳坦言。
2021年10月,中国人民银行会同原银保监会、财政部联合发布的《全球系统重要性银行总损失吸收能力管理办法》提出,我国全球系统重要性银行应满足的外部总损失吸收能力比率,应包括风险加权比率和杠杆比率。按其规定,我国全球系统重要性银行的风险加权比率应于2025年初达到16%、2028年初达到18%,杠杆比率应于2025年初达到6%、2028年初达到6.75%。
从目前工、农、中、建“四大行”的资本充足情况来看,杜阳认为“仍存在缺口”。
“未来,中资G-SIBs需要增强资本补充能力,从分子效应出发,通过定增和可转债等工具的综合使用,进一步补充资本金,缓解资本压力。另一方面,从分母效应出发,加快业务转型,大力发展理财、托管以及投行等表外业务,提高手续费及佣金收入水平,在扩大营收的同时放缓风险加权资产的增加,保证发展的可持续性。”杜阳提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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