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6日凌晨1时许,成都华阳街道鑫银汇KTV一名15岁少女丹丹从三楼坠落,导致全身多处粉碎性骨折伴出血、失血性休克、肺挫伤伴感染。事发前,她曾在KTV包房内陪客人喝了近一箱啤酒,后在无意识状态下跳楼,至今仍在住院。
15岁的丹丹从KTV所在的三楼坠下后入院治疗。
灯红酒绿的KTV夜场,年仅15岁的丹丹从事着陪酒工作。整个过程中,她需要穿短裤、短裙上班,用卖笑、吹瓶的方式陪客人喝酒,“搂抱和上半身接触”甚至都不算越界。在这里,还有十几名像她一样的未成年少女,以陪侍之名提供色情服务,被侵犯、被凌辱,遭受着身体和心灵的双重剥削。
对于这件事,涉事KTV难辞其咎:为了赚钱就把理应受到保护的未成年人,推向被毒害的深渊,他们如何能心安理得?又是否清楚这种行为的严重后果?
在娱乐场所内进行有偿陪侍是被法律明文禁止的,KTV有组织地雇佣诱导未成年人从事色情服务,更是涉嫌严重的刑事犯罪。然而,面对金钱和“金主”,涉事KTV不讲原则、不择手段——瞄准像丹丹这样年轻漂亮、缺少社会经验的未成年少女,以高薪条件将其劝诱进来,“教育”她们如何使尽浑身解数,让顾客多喝酒,帮自己多卖酒赚钱。如此赤裸裸的剥削和居心叵测的圈套,令人深感愤怒。对于涉事KTV,等待他们的必然是法律的严惩。
15岁的孩子不在学校而在夜场陪酒,家长有不可推卸的责任。据报道,丹丹母亲知道孩子辍学去打工,但一直以为她是去火锅店打工,整整5个月被“蒙在鼓里”,这实在说不过去。即便丹丹患有抑郁症,孩子母亲“不敢强行送她回学校”,也应该带她去寻求心理咨询或治疗。
丹丹该去的地方是学校、是医院,绝不是未成年人不能去的KTV夜场。纵然“家家有本难念的经”,但身为监护人,家长有责任有义务为未成年孩子提供“家庭保护”。孩子出了事,做母亲的心里一定不好受,但仍应有所反思。
当然,每个人都是“第一责任人”,丹丹自身的问题也不该忽视。她在KTV有偿陪酒数月是事实,未必不知道这份工作的性质。但出于某种原因,她并没有选择及时脱身,或是向外界寻求帮助,直至坠楼后才幡然醒悟。对丹丹来说,以这种方式换来的自我反省,代价实在太大;而对于仍然身陷夜场的未成年人,“迷途知返”能否来得更早一些?
需要注意的是,我们不能一味指责15岁的受害者。就丹丹本人来说,10岁丧父,由组建了新家庭的母亲抚养,又因为抑郁症而辍学,被所谓的KTV“经理”引诱,走向了有偿陪侍的歧路。她的成长道路充满了孤独和无助,似乎没有人在关键时刻伸出援手,也没有人关心她的情绪和内心的挣扎。
因此,这件事更应引起社会的反思。如果我们不能引导未成年人树立自身良好的品格,不能帮助他们筑起自身防御的屏障,转而漠然甚至嘲笑他们掉入别人精心设计的陷阱,怎能称之为“保护”?哪怕未成年人一时走了错路,难道就能成为被剥削、被侵犯的理由?15岁少女陪酒后坠楼重伤,感到“痛”的不应是她一人。
希望丹丹尽快伤愈,按照自己所构想的,“伤好后学门技术去上班”;也希望社会各界形成合力,保护好未成年人,让花朵被爱心细细浇灌。
还没有评论,快来发表第一个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