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一篇“新乡市教育局取消专项招聘计划致多名硕士毕业生错过就业”的帖子引发舆论关注。据红星新闻报道,河南师范大学招生就业处表示,网帖内容基本属实,已上报学校领导,而该专场招聘会由新乡市教育局组织招聘,具体暂停原因需咨询教育局。
“新乡市来河师大招聘,学生参加各招聘单位组织的面试,通过面试的上交了毕业证学位证等证件,过了两个月现在新乡市不承认这个招聘了,导致这些毕业生错过了就业黄金期,应届生身份直接没了。”网帖中反映的情况让人困惑:教育局本就是引导和帮扶就业的部门,牵头组织专项招聘也是好事,怎么到头来还耽误了学生找工作?
从各方提供的事实信息看,此次专项校招组织方同时也是用人方,无疑负有最直接的责任。在未取得编制名额时就打着“专项计划”的旗号前往高校招聘;在宣传中夸大部分虚假信息,发布通告称这类岗位可“直接入编”;在实际执行中留存学生毕业证、学位证、教师资格证等证件原件,签订聘用协议最终又不履行……不但误导了一批毕业生的就业判断,耽误了学生尝试其他岗位的机会,一些行为无形中也触碰了法律的红线。
这几年,高校稳定就业率的压力普遍较大,总想着尽快让学生签下三方,因而也放松了对部分招聘信息必要的审核环节。此事中,专项校招组织方辩称,其只是和学校对接“了解学生意向”,校方却通知为“招聘会”,其中的信息偏差也值得校方反思。
以“应届生”身份参与校招,对学生而言意义重大。无论什么样的原因造成用人单位“毁约”,后果也不该由毕业生自己承担。此次事件在组织招聘、传达信息上的问题和缺漏日后可以慢慢查补,而眼下之急,仍然是为这40多位受影响的毕业生寻找补救之策,而不是用一句轻飘飘的“请同学们另找工作”转移责任。
这些毕业生的担忧,主要集中在“应届生”身份上。按照新规定,高校毕业生从毕业之日起两年内为择业期,择业期内未落实就业单位的毕业生,都可以享受应届毕业生同等待遇。所以,对于这一批受影响的毕业生,校方应积极做好政策解读和安抚工作,在重开报到证、出具延缓派遣证明等手续上,尽可能予以照顾。
此外,每年秋招除了固定时段的咨询会、双选会,也会有一些用人单位进校园,直接在院系层面定点招聘,时间更为灵活,甚至覆盖求职淡季。这些小而精的招聘会由于需求对口、接触充分、信息通畅,往往有不错的成效,也是高校解决就业问题的重要渠道。学校若能有心为这批同学整理和提供类似的定向就业资源,或许能为部分同学找到更好的出路。
不过,解决问题的关键仍在当地教育部门和地方政府。从学生反馈的情况看,目前当地各个中学普遍都缺老师,但限于编制数量,只能大量招聘代课教师。且不说大量流动的临时教师能否保证教育质量,对于这一批通过2-3轮面试的优质师范毕业生而言,若能解决地方基础教育长期人才供给不足的难题,在编制方面适当予以优先照顾,应该成为照章办事之外的权宜之计。让青年才俊能够得其位、尽其用,长远看,对当地的发展也有积极意义。
这起事件也给有关部门提了个醒,就业行情越是严峻,越不能放松对用人单位的监管。招聘单位若只考虑利用不对等的身份制造求职信息差,制定更有利于自身的游戏规则,而忽视了学生作为弱势一方的基本利益诉求,除了耽误当事学生、影响他们的人生轨迹以外,进一步的,还可能损伤青年学子对就业的信心与对未来的期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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