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4日,廉洁四川发文披露了四川省泸州市财政局原四级调研员徐敬忠的贪腐案情。
徐敬忠,男,1963年4月生,四川合江人。1983年8月参加工作,曾任泸州市财政局投资管理科科长、非税收入征收管理科科长、国有资产管理科科长、资产管理科科长、四级调研员。2022年6月,接受合江县监委监察调查。
2023年1月,徐敬忠因严重违法,被开除公职。2023年9月,徐敬忠因犯挪用公款罪、受贿罪,被合江县人民法院依法判处有期徒刑八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50万元。
四川省泸州市财政局原四级调研员 徐敬忠
“原本过几天我就要回老家过60岁的生日,现在却在法庭受审,人生的反转,简直是天壤之别……”徐敬忠在被告席上几度哽咽,不停擦拭流下来的泪水。
徐敬忠也有意气风发的时候,21岁进入财政系统,两年不到就成为泸州市财政局的团支部书记,多次获得团市委“优秀团干部”称号。26岁那年,徐敬忠参与泸州试点国债服务,因业绩突出得到了上级财政部门的肯定。32岁,徐敬忠担任“泸州市江阳西路干道指挥部”财务总监,这是当时泸州最大的工程项目……
从一个头顶光环、深得组织认可的领导干部,再到以权敛财、中饱私囊的腐败分子,徐敬忠在人生选择的十字路口,被拜金主义迷失了方向,最终一步步堕入违法犯罪的深渊。
贪图小利,在“温水煮青蛙”中迷失自我
徐敬忠的母亲也是一名国家干部,她常常给徐敬忠说,“我们都是吃公粮的,千万不能拿和要。”但母亲的教诲,徐敬忠似乎从来没有放在心上。
精神上缺“钙”,价值观就会逐渐扭曲。“梳理我的过往,我认为我的底色是不够纯洁的,心灵深处还有肮脏的角落。”徐敬忠从进入财政局开始,就不注重政治理论学习,长期忽视自我改造以致精神家园被私利占据。
徐敬忠在泸州市财政局的第一个岗位是打字员,同时负责采购打字室所需的日常耗材。“有一天,我单独到百货商店采购单位油印所需的蜡纸,看见橱窗里有一本很精美的小笔记本,是我非常喜欢的款式。”店家知道徐敬忠是代表单位来采买,每次都格外客气,看到他对这笔记本爱不释手,便说“拿一本吧,我把金额加到蜡纸里面。”徐敬忠没有反驳,临走时悄悄带上了笔记本。“后来报销时没人发现,当时我心里还有一丝窃喜”,那时的徐敬忠并未料想,这莫名的愉悦正是破纪的开始。
后来,徐敬忠负责市财政局国债服务部的组建工作,经常要联系广告公司做招牌的装修。“有次装修结束后,老板专程到我家里拜访,还送了我十多盒录音磁带,我都欣然接受了。”
慢慢地,不管是平时工作上的小采购,还是订单式的业务,商家都会给徐敬忠夹带私货或直接给予礼物馈赠,徐敬忠也坦然接受、来者不拒,认为是正常的礼尚往来。
“我是红包文化的参与者,当时我很乐意享受这种时常发生的意外之喜,沉浸于红包文化的泡沫之中。”彼时的徐敬忠全然不知,自己已站在由风及腐的悬崖边缘,只需轻轻一跃,便是无尽深渊。
偏执权力,将制度规章玩弄于股掌之间
如何守住权力关,始终保持对权力的敬畏感,是从政路上必须回答好的重要课题。徐敬忠却不以为然,“如果职位低了,也可以通过制度的设计、制定管理办法来重新分配权力,努力提高自己权力的‘含金量’。”扭曲的权力观让徐敬忠的欲望日益增长,而思想防线一旦坍塌,行为也会一再突破底线。
至此,徐敬忠走上了一条“量身定‘权’”的不归路,不管身处哪个部门或者职位,只要由他牵头制定的内部管理办法、制度,都把“抓权”作为首要考虑,以便在未来制度执行之时,自己可以最大程度地享受权力、支配权力,达到“权”向“钱”的转化。其中最让徐敬忠“受益”的,便是由他主导制定的《泸州市政府性投资项目跟踪审计机构备选库管理办法》。
“我比较擅长研究宏观经济,在上任投资管理科科长后,就感觉到国家将在未来几年投入大量财力抓基本建设。”徐敬忠敏锐察觉到,基本建设的大量投入必然带动造价咨询中介服务,这将成为他实现“权钱转化”的“培育温床”。一方面,他冠冕堂皇地向领导汇报,要在全国首创制定《备选库管理办法》。另一方面,他挖空心思“量体裁‘权’”,在《备选库管理办法》中制定了一条利己细则——“投资额在一亿元以上的重大项目,均需要在管理项目的科室主导下进行‘二次比选’”,不但授予了主导比选科室的自由裁量权,更为“暗箱操作”留下空间。
此后,徐敬忠在“权钱转化”之路上肆意驰骋,每当有请托机构找到徐敬忠,他都会在“二次比选”时进行一番“针对性发言”,其他参与人员也都“默契配合”,让这场本该公平公开的“二次比选”沦为了“个人表演”,此时的徐敬忠逐渐充当起了造价咨询机构的“幕后管理人”,如果备选库成员对他稍有不恭,他都可以理直气壮地搬出相应条款予以回绝。
2013年至2017年,徐敬忠经手管理的项目百余个,他也利用《备选库管理办法》为自己跌入违纪违法深渊按下了“快进键”,先后收受多家企业贿赂140余万元。
官商错位,为“金融魔方”泡沫铤而走险
“自己有资源有能力,为什么不做点‘事业’?”,徐敬忠坦言自己思想滑坡的起点,“看到周围智商不如我、情商不如我的人,却拥有比我多很多倍的财富。”强烈的失落感和攀比心占据了徐敬忠的内心,收受的钱财已填不满欲望的窟窿。
2013年,徐敬忠被派往泸州市江南公司兼任董事会成员、副总经理、财务总监,只为“钱途”奔波的他又瞄准了新的“商机”——茜草棚户区改造工程。“这是我管理政府投资项目以来,经手的投资额最大的项目……我肯定不放过这次难得的捞金机会。”
正如徐敬忠所言,他紧紧抓住了“钱途”,却葬送了大好前途。2014年,因争取某银行对茜草棚户区改造工程的授信贷款,江南公司匹配了1.45亿元的定期存款。“这存单短期内也动不了,何不用来投资?”“只要办理一年的质押担保再用作刚性兑付的信用产品,收益高且无风险。”“以后我们还能共同创办企业融资平台公司甚至实现上市!”在他人的花言巧语中,徐敬忠仿佛已经看到了自己梦寐以求的“金融魔方”……在那之后,徐敬忠骗取到了江南公司法定代表人的《授权委托书》以及相关文书资料,与他人里应外合办理了质押贷款各种手续。
但后续的发展逐渐脱离了徐敬忠的“掌控”,部分质押贷款难以收回,徐敬忠也在“拆东墙补西墙”中惶惶不可终日。虽然最终江南公司的定期存单得以解除质押担保责任,但徐敬忠擅自为他人公司提供定期存单质押贷款的行为,已造成国有资产长期悬空的违法事实。
当官就不要发财,发财就不要当官,官商错位带来的终究是黄粱一梦。“我经常问自己,为什么当时敢‘冒天下之大不韪’动用这么大一笔资金。现在我认为这个错误并非偶然,这是我向金钱沉沦、投降后,诸多因素混杂在一起的总爆发。”人生如行船,党纪国法就是“压舱石”,一旦底线失守,人生这艘航船就注定驶向无尽的深渊,等待徐敬忠的只能是法律的严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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