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正新材:公司及相关人员收到浙江证监局警示函

华正新材:公司及相关人员收到浙江证监局警示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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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14日,华正新材公告,公司及相关人员收到浙江证监局警示函。警示函指出,近期,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投资者关系互动平台回复关于5.5G相关产品和技术提问,未能客观、完整地介绍和反映公司相关产品业务占比以及对公司业绩的影响等实际情况。浙江证监局决定对公司、俞高予以警示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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