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3日,东方雨虹公告,拟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部分公司已在境内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股票,用于后期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或者股权激励。拟用于回购的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3亿元,且不超过人民币6亿元,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32元/股。按本次拟用于回购的资金总额上限人民币6亿元测算,预计回购股份数量约为18,750,000股,约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0.74%;按本次拟用于回购的资金总额下限人民币3亿元测算,预计回购股份数量约为9,375,000股,约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0.37%。本次回购股份数量不超过公司已发行股份总额的10%,具体回购股份数量以回购期限届满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回购股份实施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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