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3日,最高人民检察院、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联合举行“让爱无‘碍’ 共享美好生活”新闻发布会。记者从发布会获悉,2019年至2023年9月,全国检察机关共办理无障碍环境建设领域公益诉讼案件7526件,其中行政公益诉讼案件7497件,民事公益诉讼案件29件。
最高检副检察长张雪樵介绍,2019年以来,最高检将无障碍环境建设作为拓展公益诉讼案件范围改革举措的民生项目、民心工程之一,协同住建部、中国残联等部门,促成无障碍设施建设检察公益诉讼在全国全面推开,并向信息无障碍、服务无障碍等领域不断深化拓展。
今年9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无障碍环境建设法》正式施行,明确将检察公益诉讼作为监督管理的兜底保障措施。“《无障碍环境建设法》增设了公益诉讼条款,对检察机关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下一步,检察机关将立足法律监督职能,优先、重点办理行政公益诉讼案件。行政机关是国家治理的责任主体,也是公共利益的第一顺位代表。检察机关通过办理行政公益诉讼案件,可以有效推动无障碍环境建设领域的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张雪樵表示。
张雪樵介绍,检察机关将拓宽监督领域,整体推进无障碍设施、信息、服务环境建设。在无障碍设施建设方面,监督事关出行安全便利且广泛受益的公共无障碍设施是否符合国家强制标准,积极改善残疾人集中就业就读无障碍环境,并持续整治无障碍设施被改变用途、非法占用、损坏等问题。
在无障碍信息交流方面,聚焦出行、办事、文化等公共场所信息无障碍建设活动中存在的违反法律法规、不符合国家标准等问题;助力应急救援调度系统完善,畅通语言、听力障碍群体生命呼救渠道,保障信息双向交流无障碍;将无障碍环境建设与适老化改造相结合,督促消除智能手机带来的“数字鸿沟”,督促解决药品说明书“字小如蚁”等涉及生命健康的用药安全问题。在无障碍社会服务方面,督促行政机关对与社会生活密切相关的公共服务、公共交通、教育考试、医疗卫生等进行无障碍服务改造,消除社会服务等各领域的障碍,保障残疾人、老年人能够平等充分参与社会生产生活。
“无障碍环境建设领域不同,对应的监管责任主体就不同。检察公益诉讼精准、规范监督,需要厘清不同的监管职责。”张雪樵表示,检察机关发现无障碍环境建设中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违法行为,将督促负有监督管理职责的行政机关依法履职尽责。行政机关拒不纠正违法行为或不履行法定职责,社会公共利益仍处于受侵害状态的,检察机关可以依法提起行政公益诉讼。
“对于行政机关穷尽法定监管职能,仍然无法修复受损害的公共利益的,特别是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一些涉及无障碍环境建设的违法行为,检察机关可以依法对民事违法主体提起民事公益诉讼。”张雪樵强调。
此外,检察机关要加强预防性公益诉讼,将监督重点前移,重点对新建无障碍环境工程的设计和施工开展前端监督,预防无障碍设施违规建设并投入使用,督促落实无障碍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步规划、同步设计、同步施工、同步验收、同步交付使用,并与周边的无障碍设施有效衔接、实现贯通,防止补做、返工、重建等造成国有财产浪费,从源头消除公益遭受侵害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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