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31日,最高人民检察院发布一批安全生产检察公益诉讼典型案例,涉及燃气、建设工程、交通运输、消防、矿山、危化品、工贸行业等多个行业领域。
2021年9月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正式将安全生产纳入检察公益诉讼法定领域。最高检第八检察厅厅长徐向春介绍,两年来,检察机关不断增强发现关键点位隐蔽性安全隐患及监管盲区的敏锐性,努力做到行业领域全覆盖、监督点位无遗漏。2021年9月至2023年8月,全国检察机关共立案办理安全生产领域公益诉讼案件4万余件、起诉100余件。
徐向春指出,典型案例突出预防性司法理念,重在防范化解重大风险隐患。“对安全生产涉及的公益侵害,公益诉讼检察关注的重点不是已经发生的安全事故和实然侵害,而应是重大风险和隐患。”
在山西省晋城市人民检察院督促整治煤矿人员定位系统设备安全隐患行政公益诉讼案中,晋城市某股份有限公司购入一批假冒的人员定位系统设备。这些假冒设备均为手工组装,一旦定位功能失灵,将影响事故救援,危及矿工生命安全。晋城市人民检察院以整治矿用人员定位系统设备安全隐患为切入点,以点带面推动行政机关对晋城市115座正常生产建设的煤矿开展为期4个月的专项检查,建立煤矿企业矿用电器设备黑名单制度,有效防范煤炭行业安全生产隐患。
在另一起行政公益诉讼案中,部分互联网平台发布含有“改装加油车”“定做伪装加油车”等内容的音视频,宣扬可以通过添加加油枪、流量计价器、油罐等将货车、洒水车等机动车改装成加油车。北京铁路运输检察院依托大数据法律监督模型,对线下发现的安全生产违法行为,溯源到线上违法音视频信息发布的监管,通过督促行政主管部门依法加强对网络音视频领域信息发布的监管,斩断有害信息传播链条,再将监管视角延伸到线下实体伪装改装加油车经营单位规范发展,实现“线下—线上—线下”违法产业全链条打击。
徐向春表示,下一步,检察机关将密切关注社会热点难点问题特别是与群众息息相关、社会影响较大的消防、燃气、交通运输、工程建设、危化品、易燃易爆物品等行业领域的安全隐患,坚持什么问题突出就督促整治什么问题。公益诉讼检察部门要在纵向、横向、跨区域一体履职上着力,畅通线索流转,形成监督合力,加强与应急管理、交通运输、住房和城乡建设等部门协作配合,提升保护效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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