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网红为例,考察品牌塑造的劳动

以网红为例,考察品牌塑造的劳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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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网红为例,考察品牌塑造的劳动
    1.品牌依赖音乐家、演员、名厨、时尚博主、网红等文化生产者创造价值。这些人运用自己的身份及追随者的关注,把品牌植入自己的生活方式和社交网络,例如穿特定的衣服或公开用特定的设备。
    2.网红是一种推销型的劳动者,网红目前已经成为社交媒体广告模型下的一种特殊劳工。他们社交媒体账号上有大量粉丝,平时会有目的地把品牌、产品、体验、信息放到那些反映自己生活的帖子里。
    3.网红与企业品牌合作,把产品和消费体验植人网络展演,并通过名人效应变现。他们可能会直接获得酬金,或者获得其他权力,例如参加独家活动或免费获得商品。
    4.网红运用数字私密的理念与手段来与粉丝互动,以产生共通的情感和亲密感。阿比丁发现,网红可在“播出”和“填充”之间不断切换。
        ①播出内容是一种创意技能或实践,如时尚、化妆、烹任、唱歌、喜剧或模因(meme),是网红出名的筹码和吸引粉丝的手段。
        | 就是造梗
        | 模因也称为,模因被定义为“文化的基本单位,通过非遗传的方式,特别是模仿而得到传递。”某一成为模因的观念、观点、思想、习俗、风气等通过人们的模仿而得以“遗传”。模因论或模因学认为,模因是一种与基因相似的现象。基因通过遗传而繁衍,模因是通过模仿而传播。
        ②填充内容包括对日常生活、亲密关系、家庭生活的披露。
        ③播出和填充内容可比作前台和后台,后台是为了看起来更真实自然,但那也是表演。
        | 戈夫曼提出“拟剧理论”,即通过用戏剧艺术来解释我们的生活,生活就是舞台,个体即演员,通过各种表演手段展现自我理想的台前形象 (人设)。舞台又被划分为前台和后台。前台是一种制度化的社会存在,人们所演的通常是具有一定程度的理想化和社会化的自我。后台活动破除了条条框框的限制,更多的是自发性主我的流露。在当今复杂的网络社会中,个体活动区域的“前台”与“后台”的界限早已模糊,后台区域已经成为前台表演的“新演示”。


    5.网红不仅生产内容,也要动员粉丝参与、分享、复制和生产自己的内容,从而扩大网红及其合作品牌的影响力。在阿比丁看来,“可见度劳动”是“个体用自我摆拍装点自我呈现,从而达到引起关注和正面推销的效果”。如“今日穿搭ootd”就是一种“可见度劳动”策略。他们策划发布品牌赞助的穿搭帖,鼓励粉丝用品牌标签发布自己的穿搭,而这些帖子里都会出现品牌网站和在线商店的链接。
    6.平台的广告模型固然让网红、品牌、平台之间形成了正式的合作关系,但也让网红的劳动更容易受到剥削。因为在这种模式下,平台和品牌设定劳动的条件,而平台的参与算法模型也在不断变化。于是,网红逐渐沦为“微型”或“纳米”网红,而不具有“名人效应”。久而久之,不仅网红个人的收入不断降低,其与品牌的谈判筹码也日趋削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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