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络大V前台实名制是一场互联网实验

网络大V前台实名制是一场互联网实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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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31日晚,快手、抖音、微信、微博、B站、小红书和百度等网络平台先后发布公告,将引导部分“自媒体”账号完善真实身份认证信息,并于个人账号资料页展示。也就是说,最近一段时间被猜测的“大V前台实名制”终于落下了一只靴子。
  
  为什么只能说是一只靴子呢?因为目前几家平台的前台实名大V的门槛没有一刀切,有的要达到百万粉丝级别,有的50万起步,每个平台规定的领域虽然大多重合,主要是时政、社会、医疗、法律和金融,但也略微存在一点差异,比如有的平台增加了军事类博主,有的则增加了教育类。这样的方案更像是一场测试,未来有没有可能更多的平台跟上,有没有可能降低大V门槛,还是未知之数。甚至有人大胆预测,“互联网去匿名化”才是大势所趋,当然,这只是一家之言。总之,不确定性的存在就是另一只靴子,谁也说不准它会在什么时候以什么方式从天而降。


  其实,互联网很早就已经“实名制”了,2012年全国人大常委会的一项决定宣布,“网络服务提供者”需要通过用户协议等形式“要求用户提供真实身份信息”,2015年,网信办出台了《互联网用户账号名称管理规定》,确定了“后台实名”的原则。
  
  如今推广“前台实名”采用同样的办法,用户可以自愿选择,但如果拒绝就会被限流。有人担心,这是一种强制。其实,这很容易理解,平台制定了游戏规则,当然是遵守者优先。换个角度说,粉丝量如此庞大的大V群体,与平台之间是互相成就的关系,个人努力只是一方面,平台的推流和资源也是重要的助力,现在被平台要求带头测试新的游戏玩法,可以看成是对平台的回馈。


  互联网经过几轮迭代,网民数量从2000年的2250万增长到2023年10.79亿,差不多全国人口的三分之二都在网上。因此,舆论生态的失序、网络发言的随意、造谣传谣的泛滥、侵权容易维权难的尴尬,都需要找到破解之法。在这种情境下,“大V”们首当其冲被认为应该是重点监管对象就一点都不奇怪了。
  
  从影响力大小、话语权强弱、利益转化率的高低来看,正所谓“权力越大,责任越大”。曾经有一个说法,粉丝1千等于一个布告栏,粉丝1万等于一本杂志,粉丝10万等于一份都市报,粉丝一百万等于一份全国性大报。相对于传统媒体比较完善的管理机制,同等传播力和影响力的自媒体却一直显得“自由散漫”得多。比如,传统媒体发布新闻都有核实要求,也会有审核流程,对新闻工作者有专业性训练,但自媒体基本靠自觉。此前,一个拥有600万粉丝的娱乐大V,随手转发了一篇指责某综艺节目选手陈某学术造假的文章,被陈某告上法庭。这个大V辩称自己只是搬运,不是原创。但法庭认为,被告作为娱乐“大V”,对发言有更高的注意义务,且通过数据来看,损害后果比较严重,因此判其侵权。刘学洲案中,也有两名拥有百万粉丝的网络大V因捏造不实信息、发表诽谤言论、引导网暴而成为被告。尽管近些年来互联网监管日渐严密,但隐身于匿名机制,有些自媒体经营者仍然对何为“媒体责任”很陌生。


  当然,“大V前台实名制”并非完美解决方案,也带来了一些隐忧,比如对隐私的保护。大V们前台实名后,由于影响力大,他们的发言注定比普通人更容易被人盯上,“黑粉”分分钟能找到家庭住址、单位信息、电话号码,他们的个人隐私该如何保护?会不会带来新的网暴?再比如,言论受限的可能性。前台实名制的好处当然是发言更谨慎,但不排除再往前多走了一步:由于害怕不必要的麻烦,不再触碰有争议的话题,不再敢发表个性言论,要么不说,要么说一些正确的空话。这样的表面和谐,对于网络舆论生态并不是一件好事。


  立场各异、观点纷呈,本来是社会常态,理想中的网络舆论氛围应该是这样的:不论实名与否,发表言论都应该是可追溯的,做到信息真实,发言者为自己的言论负责,不传播暴力、仇恨和有害信息,不滥用匿名规则。不论实名与否,都应该恪守法律和道德的边界,不侵犯他人隐私和其他权利。不论实名与否,都要尊重不同的观点,倾听不同的声音,鼓励不同文化、信仰、观念的交流,不惧怕碰撞,但拒绝排斥,鼓励辩论,但学会说理。自然界需要生态多样性,互联网舆论也同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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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户评论
  • 游览喜马高峰

    首当其冲,这成语就没几个人用对过,作为自媒体是不是应该好好检查,提高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