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中县人民法院原副院长夏玉明被“双开”:收受财物数额巨大

​资中县人民法院原副院长夏玉明被“双开”:收受财物数额巨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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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27日,四川省内江市纪委监委发布通报,资中县人民法院原党组成员、副院长夏玉明严重违纪违法,被开除党籍和公职。

通报称,经查,夏玉明理想信念丧失,纪法意识淡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收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品礼金;通过民间借贷获取大额回报,影响公正执行公务;在司法活动中不正确履职;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以及本人职权或者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为他人在案件审判、执行等方面谋取利益并收受财物,数额巨大。

通报表示,夏玉明严重违反党的纪律和国家法律法规,构成严重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性质恶劣、情节严重,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人民法院工作人员处分条例》等有关规定,经资中县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资中县委批准,决定给予夏玉明开除党籍处分;由资中县监委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由市中区监委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一并移送。

红星新闻记者注意到,夏玉明是今年5月在任上被查的。据内江市纪委监委当时的消息,时任资中县人民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的夏玉明因涉嫌严重违纪违法,内江市市中区纪委监委正对其进行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公开简历显示,夏玉明生于1963年7月,四川资中人。1985年10月参加工作后,他一直在资中县人民法院工作,历任资中县人民法院书记员、审判员,新桥人民法庭副庭长、刑事审判庭副庭长、刑事审判庭庭长等职。2001年11月,夏玉明升任资中县人民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同时任该院审判委员会委员等。2005年9月,任资中县人民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直至被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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