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中县人民法院原党组成员、副院长夏玉明 严重违纪违法被开除党籍和公职

资中县人民法院原党组成员、副院长夏玉明 严重违纪违法被开除党籍和公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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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经内江市纪委监委指定管辖,内江市市中区纪委监委对资中县人民法院原党组成员、副院长夏玉明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经查,夏玉明理想信念丧失,纪法意识淡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收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品礼金;通过民间借贷获取大额回报,影响公正执行公务;在司法活动中不正确履职;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以及本人职权或者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为他人在案件审判、执行等方面谋取利益并收受财物,数额巨大。

夏玉明严重违反党的纪律和国家法律法规,构成严重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性质恶劣、情节严重,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人民法院工作人员处分条例》等有关规定,经资中县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资中县委批准,决定给予夏玉明开除党籍处分;由资中县监委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由市中区监委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一并移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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