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海“打假”李佳琦:和田玉陷真假“罗生门”

王海“打假”李佳琦:和田玉陷真假“罗生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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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佳琦遭遇“打假”风波。

10月24日,打假名人王海发布视频称,李佳琦直播间所卖的和田玉项链为假货。王海称,有消费者在李佳琦直播间购买了一款“鸳鸯金楼”的和田玉项链,送检后鉴定结果为“碳酸盐-透闪石质玉项链”,“根本不是和田玉,鉴定证书也是假的”。王海提到,消费者反映给鸳鸯金楼后,对方给消费者微信转了5万元,希望息事宁人,但被消费者退还。

10月25日,贝壳财经记者联系了给王海提供线索的消费者。该消费者称自称鸳鸯金楼的负责人表示“息事宁人”,并转账5万元,该消费者表示已拒收。

就此事,记者分别采访了鸳鸯金楼和李佳琦方面,鸳鸯金楼称公司所售产品为正规和田玉。截至发稿,记者未收到李佳琦方面回复。

商家称保真,购买者称商家曾想花5万元息事宁人

10月25日,新京报贝壳财经记者在鸳鸯金楼旗舰店搜索发现,该产品已不见踪影。当记者询问店铺客服在李佳琦直播间购买的这款和田玉项链是否保真时,该客服表示,“能保证”。

鸳鸯金楼工作人员还发给记者一份公司的声明函,声明称,近期,我司发现某些网络用户发布视频,内容通过混淆、误导、曲解等方式引导消费者认定鸳鸯金楼和田玉项链产品检测为非和田玉,该行为已经严重侵害驾鸯金楼的商业信誉和商品声誉。公司已将和田玉项链送到多家玉石质检机构进行复检,报告显示公司所售产品为正规符合标准的和田玉项链。公司依法保留追究相关责任的权利。

记者在李佳琦官方微信公众号发现,其9月23日的直播预告显示,当天确实有售卖一款名为鸳鸯金楼“满月华光”和田玉项链,售价为299元/条。

10月25日,贝壳财经记者联系了给王海提供线索的消费者。该消费者称,自己9月23日在李佳琦直播间购买了十几条鸳鸯金楼的和田玉项链,加上自己的同事也有购买,因此目前手上共有五六十条项链,有的是以299元/条的价格购买,有的是以原价折扣后约513元/条的价格购买,总价达2万6千多元。

“拿到手后感觉项链质地不对,且所有的检验证书均显示重量为40g,所以比较怀疑,就送检了,”该消费者表示,自己共委托朋友将6条项链送检,检验结论为“碳酸盐-透闪石质玉项链”。

他告诉记者,自己向商家反映后,一名自称鸳鸯金楼的负责人联系了他,希望他不要声张此事,并希望用5万元“息事宁人”,但自己并未接收。该消费者发给记者的截图显示,5万元转账说明写着“和田玉事情茶水费”。

该消费者称,希望商家能按照订单页面显示的“假一赔四”的标准进行赔偿,同时李佳琦和商家能够公开道歉。

和田玉命名需符合标准,商家或涉嫌虚假宣传

10月25日,国家和田玉检验中心首席鉴定师李新岭告诉贝壳财经记者,如果是和田玉,那么透闪石矿物的含量要达到95%以上,如果鉴定出来是“碳酸盐-透闪石质玉项链”,说明碳酸盐的成分比例比较高,“它与和田玉是有区别的,算是一种比较次的和田玉,商家在售卖时不能直接称之为和田玉,必须以其成分命名。”

记者调查发现,产品能否称为和田玉,需要符合相应的命名标准。

根据现行的国家标准《和田玉 鉴定与分类》,和田玉为透闪石矿物集合体,次要矿物可为阳起石,可含少量方解石、透辉石、石墨等矿物。

在命名规则一栏,6.1、6.2显示,同一件玉石中其他矿物百分比为5%以下时,可直接使用和田玉命名。同时,6.2及6.2 b显示,其他矿物百分比为5%以上时,如所含其他矿物均匀分布,矿物颗粒界限清晰,使用“透闪石质玉”,附注说明含其他矿物的方式命名,例如:透闪石质玉。

江苏法德东恒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蓝天彬律师告诉贝壳财经记者,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规定,消费者享有知悉其购买、使用的商品或者接受的服务的真实情况的权利。

蓝天彬表示,如果直播方、商家将产品称为和田玉,但检测写的却是“碳酸盐-透闪石质玉”,那么属于误导消费者,涉嫌虚假宣传,涉嫌消费欺诈。

蓝天彬称,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规定,除了民事责任,还可能被追究行政责任。如果查实该直播方、商家对商品或者服务作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宣传的,可以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或者其他有关行政部门责令改正,可以根据情节单处或者并处警告、没收违法所得、处以违法所得一倍以上十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的,处以五十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业整顿、吊销营业执照。

蓝天彬建议,消费者可以和直播方、商家协商和解,协商不成的话,可以向消费者协会或者工商管理部门投诉反映,或者向法院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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