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组织及时为我澄清正名,既是对我的信任,更是对我的鼓励。”近日,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报道称,重庆市綦江区纪委监委为受到不实举报的5名党员干部澄清正名,其中一名干部这样说。
近段时间,江苏、河南、湖北、辽宁等多地,密集公布了一批为受诬告干部澄清正名的案例和数据。今年以来,辽宁省为1806名党员干部澄清正名;湖北通报称,今年上半年该省为受到不实举报的84名县处级、559名乡科级干部澄清正名。今年1~9月,洛阳市纪委监委为251名党员干部进行了澄清正名。
澄清正名的数量如此之大,足见当下在一些地方,攀咬诬告之风较为猖獗。若不为之计,必将败坏党风、政风和社会风气,挫伤那些敢于担当作为干部的积极性。
纪委监委接到举报线索并启动调查,属于正当的工作程序。反腐就该畅通信访举报,做到有线索必核实、有举报必调查,不放过任何一个漏洞,不丢掉任何一个盲点。但这并不意味着可以滥用举报权,甚至诬告他人。
现实中,尽管诬告者最后也会被追究责任,但不可否认,被不实举报的党员干部显然早已因为接受调查而声誉受损,政治前途可能也因此受到影响,难免有心寒泄气等不良情绪。因此,为受到不实举报的党员干部澄清正名,无疑有着积极的现实意义。
一方面,纪委监委公开为受冤屈党员干部正名,体现了主动担当作为的精神。调查取证、严查违法违纪问题,是一种担当;及时澄清正名,恢复干部名誉也是一种担当。严管厚爱,这本身就是干部管理工作的一体两面。
近年来,中央已多次出台规定,为党员干部澄清正名提供了制度依据。今年4月,中共中央印发《中央党内法规制定工作规划纲要》特别明确,完善被诬告干部澄清正名制度,营造激浊扬清、干事创业的良好政治生态。
只不过在现实中,往往有一种不良风气,只要是被调查过的干部,都可能遭遇“另眼相看”,被人为地戴上了有色眼镜。这个时候,纪委监委出面澄清,就是一次公开宣示,也有助于在更大范围内消除负面影响。
从各地的实践看,浙江、河南、重庆等多地都采取了当面、会议澄清的方式。面对谣言“满城风雨”,这样的澄清,既严肃又正式,态度明朗,声音嘹亮,达到了“澄清一人,激励一批,震慑一片”的效果。
另一方面,及时澄清正名,也是对被诬告党员干部的保护。澄清正名,是建立健全干部担当作为激励和保护机制的重要抓手,既体现了纪律刚性,也传递了组织温度。一个通报、一次会议,可能为被诬告的干部“撑腰鼓劲”,使之重燃信心。
今年3月,河南省驻马店市某市直单位一把手李某在被澄清正名后说,自己已有30多年党龄,但参加这样的会议还是第一次。可见,澄清正名这类工作,仍需持续做下去,既是旗帜鲜明地向不实举报者“亮剑”,也为担当实干者“撑腰”。
毕竟,歪风邪气会污染一个单位、一个地区的政治生态,及时澄清正名,则会在保护干事干部的同时,遏制诬告歪风,使试图诬告的人有所顾忌,这对维护基层治理秩序、净化地方政治生态有重要意义。
当然,除了澄清正名之外,还必须强化惩戒,严肃治理诬告行为,并将诬陷与正常监督区分开来。
此外,澄清正名,也并不是说被调查干部就获得了终生“免责牌”。此前,浙江省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就曾表示,澄清正名只对检举控告失实的具体问题进行澄清,不对澄清对象作全面评价。这同样体现了科学审慎的态度,具体问题理应具体对待。
无论如何,谁都不能被诬告。及时公开为被诬告党员干部澄清正名,可以激励干部敢于担当、积极作为,也有助于形成激浊扬清、干事创业的良好政治生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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