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走到今天,看着那么多的‘朋友’用双手给我缔造的‘金钱帝国’的大厦瞬间倾覆,我仿佛看到了那群‘朋友’一双双的手,有的拽着我,有的拉着我,有的推着我,面目却那么狰狞,那么可怕,如毒蛇般的对我撕咬……”
10月20日,四川省纪委监委微信公众号“廉洁四川”发文披露了南充市委政法委原副书记张晓天的忏悔实录。在忏悔书中,他悔恨地说,自己信念丢失了,法纪淡漠了,利欲熏心了,公权滥用了,导致了一生毁灭!
张晓天,男,1964年7月生,曾任南充市委政法委副书记,南充市南部县政府副县长、县公安局局长,南充市嘉陵区政府副区长、市公安局嘉陵区分局局长,南充市公安局二级高级警长等职。2023年4月,张晓天因犯受贿罪,被依法判处有期徒刑7年,并处罚金人民币70万元。
从警37年:
15年县公安局长生涯
想方设法将权力变现,收受财物1365万元
张晓天从警37年。2006年10月,42岁的张晓天被组织任命为南充市南部县政府副县长、县公安局局长,由此开启长达15年的县公安局长生涯,工作干得风生水起。然而,受到当地“码头文化”盛行的影响,张晓天的心态随之发生了变化。他另辟蹊径,想方设法将权力变现,主动“合群”,结交“朋友”,为“利”而帮,最终,从一名执法者堕落成一名严重违纪违法者。
据“廉洁四川”披露,2006年至2021年,张晓天利用担任南充市南部县政府副县长、县公安局局长,嘉陵区政府副区长、区公安分局局长等职务上的便利,在工程承揽、工程款拨付、纠纷处置等方面为相关单位和个人提供帮助,收受他人所送财物共计1365万元。
2022年2月,张晓天接受南充市纪委监委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2022年8月,张晓天因严重违反党的纪律,构成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犯罪,被开除党籍和公职;其涉嫌犯罪问题被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一并移送。
2023年4月,张晓天因犯受贿罪,被依法判处有期徒刑7年,并处罚金人民币70万元。
“忏悔书”:
信念丢失了,法纪淡漠了
利欲熏心了,公权滥用了
我知道我所犯的错误是严重的,给组织、给领导、给单位、给家人所带来的负面影响是不可估量的,对我自己而言也是灾难性的,这完全是我咎由自取。我怎么就在一个“帮”字上,把自己葬送得如此干干净净、彻彻底底啊!千不该、万不该,就不该在这个“帮”字上再绑上一个“利”字啊,悔也好,羞也好,恨也好,这个世界就是找不到那颗“后悔药”,自己种下的苦果也得自己咽下去啊!
2006年底,组织安排我到南部县任副县长、公安局局长,带着组织的信任和嘱托到南部上任去了,并立志当一个好官,群众拥护的好官。
在南部工作一段时间后,看到一些资历比我浅的人,一个个地转岗提拔了,自己却原地不动,我的心里就有些不平衡了。尽管我刚来南部时发誓不为名不为利,做一个好官,可现实境况我又该怎样做呢?我当时就想,此路不通,就另寻路,相信各条路上都有不同的风景,在仕途上止步了,那就在求利路上看风景。
……
在南部和嘉陵的这15年间,求得我帮忙的朋友有很多,他们为利而来,我也谋利而帮。在这个“利”的引诱下,自己头脑中的贪欲如幽灵般的游荡,开始收第一笔钱,收管理服务对象的钱,收分管部属及单位同事的钱,大肆满足私欲胃口,来实现对金钱的拥有。我在求财和逐利这条路上似乎走得金光闪闪、风光无限,可这是一条罪恶之路,一条走向深渊的路,一条万劫不复的路。这15年里,我竟然大肆收受这么多人的钱,数目之大让我不敢相信,我知道这条路的尽头就是自己挖掘的坟场。
走到今天,看着那么多的“朋友”用双手给我缔造的“金钱帝国”的大厦瞬间倾覆,我仿佛看到了那群“朋友”一双双的手,有的拽着我,有的拉着我,有的推着我,面目却那么狰狞,那么可怕,如毒蛇般的对我撕咬。我仿佛也看到了一些“朋友”在我身上挂了“雷”,火线在哧哧地燃着,我也仿佛看到那把“温柔”的刀捅入了我的心脏。我知道“雷”炸了,我尸骨遍野,就是不见灵魂。拨开游荡的灵魂,却装满了“拜金”“利己”“享乐”“贪婪”,血一滴一滴的流下,每一滴都是悔恨、自责、心痛和许多的对不起!
……
我已认识到自己的严重问题,通过自己的反思,我觉得是自己的信念丢失了,法纪淡漠了,利欲熏心了,公权滥用了,导致了我这一生毁灭了!这一切的一切悔之晚矣啊!这都怪自己在利益之欲、物质之诱上没有顶住诱惑,没有稳住心神,也没有管住手脚、经受起考验啊!我愧对组织,愧对领导,愧对人民,害了家庭,害了自己,这颗负罪之心何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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