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盗麝香!男子设30余个钢丝猎套猎杀林麝被警方抓获,另一嫌疑人投案

为盗麝香!男子设30余个钢丝猎套猎杀林麝被警方抓获,另一嫌疑人投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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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19日,红星新闻记者从四川省甘孜州公安局获悉,甘孜州道孚县公安局森林警察大队日前成功破获一起危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案,一男子为了盗取麝香竟然布下30余个猎套杀害林麝被警方抓获,另一嫌疑人随后也投案。

嫌疑人指认作案现场

民警介绍,道孚县公安局瓦日派出所民警在开展日常巡逻时,发现在甲斯孔乡洛须玛村一林区内设有临时居住棚和部分捕猎工具,疑似有人盗猎野生动物。接到线索后,道孚县公安局立即成立专案组对现场进行布控。

10月15日一早,瓦日派出所和特巡警大队先行赶往疑似嫌疑人出没地。案发地区海拔近4000米,山高路险,河流湍急,经过一天的连续奋战和搜寻,当日下午,在洛须玛村山上一个简易窝棚里,将涉嫌危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的犯罪嫌疑人杨某全抓获,并在其居住处查获疑似林麝的肉制品18.4斤。

经审讯,犯罪嫌疑人杨某全如实供述了犯罪事实。其为获取价格高昂的麝香,在当地村民土某协助下,杨某全在山林中安放自制的钢丝猎套,于10月14日套获一只雌性林麝。经过在林区进一步仔细搜查,发现杨某全放的猎套30余个,疑似林麝皮一张。

次日,另外一名嫌疑人土某也迫于压力投案。

林麝

公开资料显示,林麝又称獐子,属国家一级重点保护的野生独居动物,主要分布于我国西南地区,栖息于海拔2000-3800米针阔混交林中,主要以树叶嫩芽、松萝、杂草、苔藓、地衣为食。野生林麝现今数量稀少,2008年被列入世界自然保护联盟濒危物种红色名录。

16日,民警王海波、多吉、边青多吉、李学勇等一行带嫌疑人杨某全到案发地指认现场。途中,再次遇见冰河,由于高原已进入深秋时节,河水里的温度零下几度,走在河流中有沁入骨髓的冰冷。“感觉当时脚都要断了。”据森警大队长王海波介绍,逢山开路,遇水搭桥,踏冰卧雪,这就是雪域高原森警工作的日常。

法律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四十一条规定:

【危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非法猎捕、杀害国家重点保护的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的,或者非法收购、运输、出售国家重点保护的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及其制品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非法狩猎罪】违反狩猎法规,在禁猎区、禁猎期或者使用禁用的工具、方法进行狩猎,破坏野生动物资源,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罚金。

【非法猎捕、收购、运输、出售陆生野生动物罪】违反野生动物保护管理法规,以食用为目的非法猎捕、收购、运输、出售第一款规定以外的在野外环境自然生长繁殖的陆生野生动物,情节严重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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