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观视评:宝马与出租相撞车毁人亡,责任该怎么划分?

正观视评:宝马与出租相撞车毁人亡,责任该怎么划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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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澎湃新闻等多家媒体报道,10月18日,在广州广园中路上,一辆蓝色宝马车与一辆出租车疑似开斗气车后相撞,蓝色宝马车失控撞上桥墩侧翻后起火,车内司机不幸身亡。据悉,宝马车主年约30多岁,系广州白云区某经济联合社副社长。

正观视评:

这又是一起马路悲剧!从出租车以及第三方车辆行车记录仪拍摄的视频来看,宝马车是在不具备变道条件的情况下强行变道,撞上了直行的出租车,责任应该更大一些,甚至可能是全责。但仍有几点疑问待解。

第一,两车是否在“斗气”?从视频来看,宝马车的行驶路线明显异常,在车流中来回变道穿梭,似乎就是冲着出租车去的,不得不让人怀疑,两车之前是否就已经发生摩擦,并且互相追逐?而宝马车来回变道是为了追上并截停出租车?这还需要交警调查和公布更多细节。

第二,两辆车是否超速?从视频看,无论是出租车还是宝马车,车速都明显快过周边其他车辆。如果两车均超速行驶,责任又该怎么划分?

第三,两车相撞之前,出租车有没有反应时间,是否具备减速的条件?如果可以减速而没有减,是否需要承担责任?

逝者为大,但交通事故责任的认定不是谁死谁有理,如果纯粹是宝马车危险驾驶,理应承担主要责任乃至全责;而如果是开斗气车,那双方都要为此付出代价。车毁人亡只在一瞬间,这起悲剧让人悲痛,也让人警醒:道路千万条,安全第一条,任何危险驾驶行为都要不要有,开斗气车更要不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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