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在江苏无锡,一位特斯拉车主在上高速时插队未果,上高速后对阻拦他的车辆进行报复,多次将对方逼停。无锡市公安局接到群众报警后,迅速开展调查,于10月15日将犯罪嫌疑人臧某宏查获,随后发布通报,涉事特斯拉车主因涉嫌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已被警方依法刑事拘留。
从事发到通报,无锡警方调查事件、查获“斗气”车主、刑拘犯罪嫌疑人仅用三天时间,不仅效率高,而且对案件的定性也让很多网友叫好。这是因为,人们对于种种路怒行为,不仅在情绪上相当反感,有些时候也不知道该怎样处理,才能让不守规矩的人得到应有的处罚。
平时在其他道路上,对于故意别车情节轻微的交通违法行为,警方做出扣分等行政处罚的情况更多一些,但这次显然不一样,因为这是在高速上的别车行为。
高速车流量较大、车速又较快,一出事可能就是大事。臧某宏因在收费站插队未果,便在高速上多次急刹、连续变道别停其他车辆,险些酿成严重事故,危害他人生命安全。无论是出于报复心理,还是嚣张惯了,车主如此“野蛮驾驶”,情节严重且性质恶劣,应当受到刑事处罚。
按照警方的通报,本案没有像往常那样以危险驾驶罪进行处理,而是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追究责任,性质区别是很大的。要知道,量刑方面,如果以危险驾驶罪,犯罪嫌疑人或许只是被处以拘役——因为没有造成后果,而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即便没有造成严重后果,刑期也最少三年起步。一个三年,一个拘役,天差地别。
这种差异,既出于警方对案件情节的具体考量,体现对“高速路怒”的零容忍,同时也意在威慑,通过严厉的执法,维护法律的尊严与权威,守护公众心中的公平与正义。没有和稀泥、没有大事化小,无锡警方的表现确实可圈可点。
从长远角度上,严厉追责也具有警示意义,这提醒了所有人,不管开的什么车、不管驾驶员年龄大小,只要开“斗气车”肆意妄为,就没人会惯着,自有法律来“收”。
“路怒症”一向是比较受关注的社会话题。生活中,每个司机可能多多少少都遇到过这种情况,有些人能够保持选择理智并忍让,而有些人却选择发泄怒气,开斗气车,甚至“以暴制暴”。这与个人的文明驾驶意识不足、情绪自控能力不够有关,更与法律惩戒不够有关。
熄灭马路上的“怒火”,在道德约束之外,既要有针对开“斗气车”更细化、更完善的法律规制,也要有更严格、更及时的执法跟进,以及更畅通的举报渠道,才能让不守规矩的人受罚,才能让遵规守纪的驾驶员安心驾驶,营造出守法依规、秩序井然的道路交通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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