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到现场看一眼就断定没问题,说轻点这样的调查就是走过场,敷衍了事,说重了就是失职,没把食品安全放在心上
10月11日,一则揭露火锅蘸料秘密的调查报道引发关注。报道称,安徽康之道食品发展有限公司的员工用松香水擦掉火锅蘸料瓶底的生产日期。然而,寿县市场监管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副大队长张某松在接受采访时却表示,检查时没有发现举报人投诉的内容,不能单独通过一个视频就认定有违法行为,也暂时没有往这个方面调查。此言论引发关注。
食品安全关乎万千消费者,不容半点含糊和闪失。食品生产日期,是消费者判断产品是否合格和安全的重要依据。无论出于何种原因,商家直接涂改,都涉嫌违法。我国食品安全法明确规定,禁止生产经营标注虚假生产日期、保质期或者超过保质期的食品、食品添加剂。商家篡改或标注虚假生产日期,则将面临法律责任。轻者罚款,如果造成后果的,还可能没收生产经营工具、设备、原料等,情节严重者还可能承担刑事责任。
从媒体披露的视频来看,公众有理由怀疑,该公司是不是“惯犯”?报道中,问题曝光后,涉事公司的生产安全总监已经承认“有涂改”,不过也给出了解释,“时间上稍微过半了,为了完成业绩,拿过来处理一下再点对点送回去”,并认为这是管理上的疏忽。显然,这种“自证清白”避重就轻的公开回应,难有信服力。
客观来讲,在媒体已调查取证,有图有真相情况下,市场监管执法部门本应抱着审慎、负责的态度展开深入调查,而不是面对采访草草给出结论。在网友看来,寿县市场监管综合行政执法大队有关执法人员的屁股有些坐“歪”了——“检查时没有发现举报人投诉的内容”,即便是事实,也没有任何说服力和意义。公司都被曝光了,怎么还会让执法人员到场抓现行?
按常理来说,执法人员“没有发现举报人投诉的内容”,再正常不过。但不正常的是,执法部门如果就此推定,举报内容不存在,进而得出“结论和意见”——“不能单独通过一个视频就认定有违法行为,暂时没有往这个方面调查”。这样的表述和逻辑,出自市场监管执法部门之口,实在让人有些难以接受。
发现食品安全问题线索,认真对待绝不放过,是市场监管部门职责所在。执法人员如果到现场看一眼就断定没问题,说轻点这样的调查就是走过场,敷衍了事,说重了就是失职,没把食品安全放在心上。
当然,我们希望相关执法人员的言论是无心的,但更希望在接下来,当地市场监管部门本着对消费者生命健康负责的态度,拿出公正执法的责任心,对涉事公司员工“涂抹蘸料日期”问题线索展开调查,得出让人信服的结论,给公众一个交代,也给自己一个“自证清白”的机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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