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湖南省长沙市望城区人民法院审理了一起“闺蜜变男友”诈骗案。
谢某和小丽是认识多年的好友,两人关系非常要好。小丽未婚,作为闺蜜,谢某一直表现得比较上心。
2021年2月,谢某向小丽介绍了一位叫“张宁宇”的男性朋友,称这个小伙子是做工程的,长沙本地人,有房有车,靠得住。之后,小丽便收到一个陌生人的微信好友申请。
添加为好友后,“张宁宇”经常在微信上对小丽嘘寒问暖、百般体贴,两人相谈甚欢。细致入微的关怀,打动了小丽,很快就陷入了热恋当中。
某天,“张宁宇”跟小丽说自己家里出了点事情,急需一笔钱,希望小丽能救救急。沉溺于爱情美好的小丽丝毫没有犹豫,当天就把钱转了过去。此时的小丽并不知道,这其实是一个预谋已久的陷阱......
首战告捷滋长了“张宁宇”的欲望,在随后时间里,“张宁宇”先后以工程项目应酬、母亲重病、贷款等理由称自己急需用钱,希望小丽借点钱给自己“调个头”。而在其间,小丽多次提出想与“张宁宇”见面时,男友却总有借口百般推脱,两人始终无缘见面。
一想到自己甚至都没有见过对方一面,小丽不禁起了疑心,遂向闺蜜谢某求证“张宁宇”的身份,谢某几番搪塞,但每次都拍胸脯担保“张宁宇”的人品没问题,自己也借给了他不少钱,小丽也因此才彻底相信“张宁宇”的一切,陆陆续续转给“张宁宇”40余万元。
两人的微信聊天记录
当一件件事均未兑现,且多次催促“张宁宇”还钱无果后,小丽意识到自己被骗,如梦初醒的小丽急忙向警方报案。随着调查的深入,种种迹象表明,“张宁宇”就是谢某的另外一个微信账号,也就是说这个所谓的“张宁宇”根本不存在。
2022年9月28日,公安机关将谢某传唤到案。谢某对自己虚构“张宁宇”的身份诈骗受害人小丽40余万元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
长沙市望城区人民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谢某虚构事实、隐瞒真相,骗取他人财物,数额巨大,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
被告人谢某被传唤到案后,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自愿认罪认罚,依法可以从轻处罚和从宽处理。法院判处谢某有期徒刑六年三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七万元;对被害人小丽被骗的财物损失,责令由被告人谢某予以退赔。
在网络上认识并谈一场恋爱,未尝不可,但核实身份是非常必要的,虚幻的面纱下说不定就隐藏着各路牛鬼蛇神,稍有不慎就落得人财两空。
本案中的谢某之所以能得逞,主要是利用了受害人谈恋爱、急于求成的心理,甜言蜜语再佐以“人证”,被恋爱冲昏了头脑的人最易信任对方。
网络环境鱼龙混杂,要时刻保持一颗清醒的头脑,不要轻信网络上的陌生人。涉及到金钱利益,更要多方核实确认,不要轻易转账,防止落入“圈套”。
来源 | 长沙市望城区人民法院
责编 | 郑宗敏
编审 | 郑宗敏 胡梓恒(实习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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