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人的气质》第二十四章相互猜疑(2)

《中国人的气质》第二十四章相互猜疑(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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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说,人们之所以相互不信任,原因有两个:其一,因为他们彼此不了解;其二,因为他们彼此了解。中国人认为,这两种不相信人的理由他们都有,他们的行为方式也很符合这一点。尽管中国人天生具有结盟的能力,这种能力时常令人联想起化学原子的聚合,然而,只要在适当的时机向适当的对象小心提问,就很容易确知,中国人并不像他们所表现出来的那样绝对地彼此信任。同一家庭中的各位成员,也时常成为相互猜疑的牺牲品,这种猜疑多由嫁到这个家庭里来的女人们挑起。妯娌们钩心斗角,常常会竭尽所能地在她们的丈夫们之间煽起忌妒,目的就是瓜分共同劳动所创造的收益。
不打算在此展开讨论家庭生活的这一层面,若详细地讨论,这个话题足以占据整整一章的篇幅,我们跳过这个问题,来看一看另一种同样普遍的情况,在这些事例中,人物并没有被中国家庭生活的复杂关系捆绑在一起。如果一个家庭里的一群仆人不是由某位该对他们全体负责的人士介绍过来的,那么他们彼此就时常处在那种所谓的“武装中立”的关系之中。如果他们当中某个人做了某件不光彩的事情,他想到的第一个问题不是“老爷是怎么发现的”,而是“谁把我的事儿告诉老爷的”。即使这个仆人明知道自己有错,他的第一个念头仍然是,可能有其他的仆人对他怀恨在心。我们听说,有个中国妇女听到院子里有人高声讲话,便立刻变了脸色,怒气冲冲地从屋里走了出去,因为她觉得,既然有人在吵架,那就必定和她有关。可外面其实是在谈一桩买卖,有人想买一堆秸秆当柴火烧,但卖主的要价太高了。
如果一个仆人出乎意料地被解雇了,几乎可以肯定他会疑心别人,这种猜疑往往会煽风点火,酿成一场纠纷。他会怀疑到除他自己之外的每一个人,断定有人说了他的坏话,坚持要知道解雇他的原因。尽管他也知道,主人能举出十来个理由,其中的任何一条都可以理由充足地让他立马走人。但他的“面子”必须保住,他的猜疑的天性也必须得到满足。这种事情会发生在中国人家庭里,也会发生在雇用中国仆人的外国人家庭里,但是程度却不相同,因为中国仆人知道如何利用外国人的善良天性,如果主人是中国人,这样的做法他连想都不敢去想。这就是为什么有如此之多的外国人至今还雇用着一群不称职的中国仆人,这些仆人早就该被解雇了,主人却不敢解雇他们。雇主们知道,一提到解雇的事儿,就等于捅了马蜂窝,这个事件的中心人物就会是那个受到指责、“没有颜面的”仆人,雇主们没有勇气为了自由而奋力一击,因为一旦事情弄砸了,他们的处境会变得比先前更糟。
有这样一个故事,在中世纪,一座奥地利城市遭到土耳其人围攻,眼看就要失守了。在这危急时刻,一个奥地利姑娘想起她那许多箱蜜蜂,便立刻搬来蜂箱,从城墙上向几乎已经登上城头的土耳其人倾倒下去。结果,土耳其人迅速退去,城市得救了。中国人的策略往往就像这位奥地利姑娘的计谋,中国人的成功常常只是一个信号,对于这样的烦恼,就像一位拉丁教授关于一场风暴所说的那样,人们“宁信其无”,而不是“宁信其有”。难怪有句俗语说:“用人不疑,疑人不用。”在这种情况下,中国人的办法是干脆闭上眼睛,假装看不见,但是对于一个外国人来说,这可能不是一件轻而易举就能做到的事情。
当我们的孩子到了能独立面对世界的年纪,我们发现,很有必要教育他们不要过于相信陌生人。中国人在年幼的时候却不需要这种警告,因为他们从母亲的乳汁中就已经汲取了这样的本能。有这样一句俗话:一人不进庙,两人不窥井。我们会好奇地问道:为什么一个人不能独自进到庙里去呢?因为和尚可能会趁机谋财害命!而两个人之所以不能一起去看一口井,这是因为,如果其中一个人欠另一个人的债,或者他手里有另一个人想要的东西,那么另一个人很有可能趁此机会把他的同伴推到井里去!
另一组相互猜疑的例子则发生在每天的日常事务中。在西方国家里有自由而没有约束,在中国情形却显然相反。对我们来说,做一件事情的时候,最简单的方法就是最好的方法,这似乎是理所当然的。但是在中国,还会有各种完全不同的因素需要考虑进去。万事皆然,而在事情涉及构成大多数中国人生活之经纬的两样东西——金钱和食粮时,这种感受则最为深刻。如果一笔钱是经他人之手分给许多人的,那么这便很难让一个中国人相信,这笔钱确是按照既定的方案分配的,因为他没有体验过这样的分配方式,而他所经历过的各种分配,其显著的特征就是花样繁多的各种克扣。出于同样的道理,也很难安排一个中国人负责给其他人分发食粮,如果真的去仔细询问,那些接受了食物的人并不会公开表露他们怀疑那个主持分配的人私自克扣了一部分。在这些情况下,人们的不满可能被完全压制下去了,但是不能因为猜疑没有浮到表面上来就认为猜疑不存在。事实上,只有外国人才会提出这种问题来,因为中国人早就预料到会有这种结果,就像他们肯定机器总会有摩擦一样。
中国旅店里的侍者有一个习惯,要在付完账的客人离开房间时大声报出账单的细目,这并不像有些旅行者认为的那样,是在夸耀客人出手阔绰,而是有着一个更为实际的目的,即让其他侍者都知道,当众宣布进项的这个人并没有私吞一份所有侍者内心里都想得到的小费,或者说是“酒钱”。
如果有什么事情需要协商和调整,在任何一个西方国家,只要往相关人士的家里送封信,诸般事宜或许就能安排妥当了,可这在中国行不通。在中国,当事人必须亲自出马,面见对方当事人。如果对方不在家,就得一趟又一趟地前去拜访,直到见到要见的人为止,因为没有人能够断定通过其他中介交办的事情不会被歪曲。
人们时常提到中国人的社会团结。在某些情况下,整个家庭或整个家族似乎全都介入了某个家庭成员的个人私事。但是,一个异姓人,如果他是个聪明人,最好连一根手指都不要伸到这些事情中去,免得被烫伤。有句俗话很有道理:“不同姓,勿相劝。”这个家伙干吗要来掺和我的事情呢?他肯定别有目的,而且还可以保证,他的目的一准不是善意的。对于一辈子相交的邻居和朋友都尚且如此,那么,对于局外人和与当事人没有特殊关系的人就更要提防了。
“外”这个字在中国所具有的范围和意义,只能逐渐地被理解透彻。外国人来自“外”国,所以会遭到排斥。如果一个人来自“外”村,也同样会遭到排斥。如果是一个外人,没人知道他从哪儿来,也没有人知道他想干什么,那么情况就更是如此了。“谁知道这个家伙葫芦里卖的什么药?”看到新来乍到的人,谨慎的中国人内心里便会生出这样的疑问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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