助力灾后恢复重建,京冀两地法院妥善化解一批矛盾纠纷

助力灾后恢复重建,京冀两地法院妥善化解一批矛盾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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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夏季,受台风“杜苏芮”影响,北京、河北等地遭受严重洪涝灾害。人民法院积极发挥审判职能,为灾后恢复重建提供有力司法服务保障。10月8日,最高人民法院发布一批人民法院妥善化解灾后矛盾纠纷典型案例。

在化解灾后矛盾纠纷过程中,人民法院坚持靠前服务,践行“如我在诉”的司法理念,把以人民为中心融入法院工作全过程各方面,及时纾解民忧。受此次极端强降雨影响,河北省涿州市居民刘某家的院墙坍塌,砸坏了闫某家的菜园,双方未就赔偿事宜达成一致,闫某到涿州市人民法院求助。法院工作人员认为纠纷系极端强降雨天气引发,案涉标的额不大,且双方系多年邻里关系,案件最好能在诉前得到化解。经过现场查看,法院工作人员从法理、情理的角度,耐心与当事人沟通,最终达成一致。因刘某明知房屋院墙年久失修,还将铁门等重物倚靠在墙上,对给闫某造成的损失应承担相应责任。刘某同意赔偿,并当场给付闫某赔偿款。

调解是多层次矛盾纠纷预防调处化解体系中的重要组成部分。人民法院注重发挥调解实质化解矛盾纠纷的重要作用,有效防止矛盾纠纷转化为民事诉讼。今年8月17日,北京市房山区人民法院长阳法庭12368诉讼服务热线接到求助电话,刘某称本次强降雨导致房屋漏水,物业公司未及时修理、赔偿。长阳法庭立即派出该庭“星夜调解室”值班法官调解分队前往处置。经了解,刘某家位于顶层,本次强降雨导致其卫生间顶棚漏水、卫生间吊顶及电路过水,刘某向物业公司报修并要求赔偿。物业公司称由于本次降雨强度大、时间长,楼顶雨水无法及时排出,公司不承担责任。调解分队会同社区工作人员向双方释明法律规定,双方同意邀请该社区有装修经验的业主拆解卫生间铝扣板,查找漏水原因并估算损失金额。双方最终达成一致意见,物业公司同意为刘某修复漏水部位并当场向刘某支付2000元赔偿金。

受洪涝灾害影响,一些企业遭受不同程度损失,有的甚至出现经营困难问题,人民法院及时为企业复工复产提供司法服务。今年7月,河北省献县一塑料编织袋厂与李某、洪某等批发商签订了塑料编织袋定作合同,约定塑料编织袋厂为李某、洪某等生产一批塑料编织袋,定作费用十万余元。该塑料编织袋厂坐落于献县洪泛区某村庄内,因洪灾停工停产,导致定作合同不能按期履行。批发商李某、洪某表示订单延误给其造成一定经济损失,并声称将不再与该厂合作。厂家负责人向献县人民法院洪泛区“司法服务专班”工作人员反映,该厂雇的工人都是附近村民,为配合转移避险工作,工人全部转移安置,不能正常上班,导致停工停产,害怕对方起诉要求解除合同并赔偿损失,因此造成客户流失,影响生产经营。

了解情况后,献县法院法官当即向批发商致电沟通,说明洪泛区实际情况,讲解民法典有关规定,分析法律风险和诉讼成本,希望李某、洪某等人帮助工厂渡过难关。经过充分的法律解读和沟通解释,李某、洪某表示同意将订单交货日期延后,也愿意继续保持合作关系。经回访了解,该塑料编织袋厂已经恢复生产,与李某、洪某等定作户未产生后续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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