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交所就浙江国祥暂停首次公开发行答记者问指出,目前,浙江国祥已暂停IPO发行程序;本着对市场负责、对投资者负责的态度,上交所将针对自媒体反映情况,对浙江国祥开展一次专项核查。笔者认为,对此还应上升到制度层面予以查漏补缺。浙江国祥原本10月9日网上申购,每股发行价68.07元,这家公司IPO受到市场广泛关注,原因是同一资产二次上市。早在2003年浙江国祥就已在上交所上市,2007年和2008年连续两年亏损,2011年进行资产重组,浙江国祥以其全部资产及负债与华夏幸福持有的京御地产100%股权进行整体资产置换,置换差额部分由浙江国祥向华夏幸福发行股份购买;该次交易完成后,京御地产成为浙江国祥的全资子公司,原浙江国祥全部资产及负债整体置出。
本次拟发行上市的浙江国祥,仍延续着老国祥制冷的主营业务。此次上交所拟对浙江国祥开展专项核查,即便其信息披露、IPO门槛、询价定价等角度都没有发现违法违规,但笔者认为二次上市本身就有问题。
比如,此次浙江国祥发行定价68.07元,市盈率51.29倍,高于同行业可比公司静态市盈率平均水平。如果同一资产二次上市行得通,那么就可循环玩这个游戏,一块资产上市后将其掏空,然后通过资产置换退出市场,几年后再申请上市套取IPO畸形定价收益,甚至可无数次上市,而且还可通过让壳,让其他主体进入市场获得上市公司控制权利益。
当前二级市场较为虚弱,即便不能通过停止IPO方式来提振投资者信心,但本案中的拟上市企业,上市与否对经济大局影响或许并不大,而屡次IPO套利嫌疑却让投资者难以忍受,这样的IPO应该控制或杜绝。
相关部门的股票发行审核与注册,应站位全局、站位高远,要堵住发行人及相关主体多次IPO漏洞。笔者建议,上市公司置出资产、或卖壳主体,目前阶段一律不得再次申请IPO,除非将来IPO市场、二级市场回归健康状态。
当然,对同一资产二次上市问题也需治本。要治本,除了监管部门严厉打击询价对象哄抬发行价行为之外,关键是普通投资者的投资行为也要理性规范。如果普通投资者认为新股发行价过高,完全可以拒绝参与申购,拒绝参与新股二级市场投机炒作,从而对发行市场将形成有效约束。
不过,如果询价对象等机构投资者的投资行为不规范,IPO发行市场仍将虚火不退;但只要普通投资者不参与投机,打新炒新就可能成为部分机构投资者的独角戏、甚至产生亏损,这样基民等委托人,也可能通过赎回基金等方式对基金管理人形成约束。只有各方主体都从我做起,切实对自己行为负责,不违法违规、不盲目投机,健康资本市场的塑造才有希望。
另外值得反思的是,上市公司资产置换、借壳上市,绩劣资产被置出市场、“绩优”资产置入,好像市场形成多赢,但天上会掉馅饼吗?其中是否存在相关主体利益输送等败家行为,置入的“绩优”资产是否真为绩优,这些需要有关各方加强关注和监管。
总之,资本市场绝不能成为新股利益链的提款机,市场需要在公平、公正、公开的“三公”原则框架下健康发展,监管部门要注意平衡好市场各方利益,推动各方责权利对等,目前中小投资者承担的责任较大、权利偏小,要高度重视中小投资者利益保护,没有中小投资者的信任和信心,这个市场健康发展的基础或不复存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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